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爆破安全规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等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双方就清镇市阳明体育公园景观建设工程爆破施工及相关事项协商一致,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基槽、平基石方爆破。
四、合同工期
自公安部门批准爆破手续后,根据现场实际施工进度,当天配合完成爆破工作,如乙方未按甲方施工进度进行爆破,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日 违约金。如遇雨天和其他不可抗因素,工期则相应顺延。
五、工程量的核算与确认:
1、具体工程量以甲乙双方最新日期签字确认的实测数据、相关书面文件为准;甲方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核算工程量。
2、施工中如甲方临时增加新的爆破工程量,爆破范围扩大或深度增加,则新增的工程量经甲、乙双方以工程签证单形式签字确认后按本合同价格执行。新增工程量与前款工程量相加为工程总量。新增工程导致工期延长、双方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
六、工程单价:
基槽爆破单价23.00元/立方、平基爆破13.00元/立方(工作内容:此单价包含爆破施工的人工费、机械费、爆破炸药、雷管等爆破材料的材料费及材料配送费,利润、税金等)。
七、付款方式:甲方在同乙方(进场)订立合同后。施工过程中甲方按乙方月施工进度的70%支付月进度款,完工验收后,30日内结算并结清工程款。
八、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各项工程款,若不按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因此造成工期延误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2、工程施工所必须的行政许可由甲方到当地主管部门办理。
3、甲方应指派专人对乙方配送的爆破器材数量进行核实,并在相关书面文件上签字盖章确认。
4、每次爆破前,甲方应提供合适的施工条件,并按乙方的要求进行人员及安全警戒工作。
5、甲方负责解决乙方爆破施工时,人为阻碍爆破的行为。
6、每次放炮后,甲方负责及时清运渣石,如甲方安排不当影响乙方后续爆破施工,由甲方负责及时处理。
7、甲方对乙方计划申请爆破器材的数量予以签字确认,如甲方要求增加或减少申报数量,应提前1天通知乙方。
8、每次爆破前,甲方须书面通知乙方爆破时间、区域和范围。该书面通知应于告知乙方的爆破时间之前一天到达乙方。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结合本工程特点编制合理、可行的爆破方案。
2、乙方配合甲方到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相关审批手续。
3、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甲方指定品种、规格的爆破器材,
4、严格按照工艺规范进行装药与钻爆施工,做好爆破作业的安全警戒工作,承担施工过程中因为炸药质量不合格及爆破飞石等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损失,独立承担相关行政责任、安全责任与第三方民事责任。
5、每次爆破后剩余的爆破器材,由乙方主要负责清退回乙方库房。
6、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与调度,及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交付的生产任务。
九、违约责任
1、此协议签章后双方无正当事由不履行本合同项下各自主要义务的情形为违约情形,由违约方向对方承担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本合同约定的工程与第三人签订爆破施工合同,否则视为违约,由甲方向乙方承担合同总价的1%违约金。
3、如一方变更合同,须双方就变更事项达成一致签订补充合同,如无法就变更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视为变更一方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承担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十、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
2、合同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证明。
3、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进行计量支付。
4、因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的,应当工期顺延,由此导致乙方停工的费用损失由甲方和乙方合理分担。
5、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工期延误,甲方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叁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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