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受聘担任盐城经济开发区步凤镇仁爱药房有限公司驻店企业负责人(兼质量负责人),为规范自身执业行为。向你局郑重承诺以下内容:
一、在企业营业时间内,保证在店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职责,认真做好驻店药师的管理工作。
二、严格执行驻店药师在岗考勤制度和离岗告知制度;如因特殊情况短期不在岗的,实行请假制度,并在店堂门前醒目位置悬挂“本店药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与甲类非处方药”的告示牌。
三、如因本人不在职在岗,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导致企业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或从非法渠道购进产品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年内将不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四、认真执行有关药品质量负责人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要人愿意按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理。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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