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按照县综治委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 切实推进社会管理“三网”(“网络上运行、网格化管理、网兜式服务”)工作体系建设。
三、 严格实行本单位综治领导责任制,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承担起保平安、促和谐的领导责任。
四、 全面实施大决策事项和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五、 落实预防、排查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的职能作用,规范和加强矛盾纠纷三级预警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六、 切实抓好帮扶挂点工作,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基层的落实。
七、 深入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教育,加强内部治安防控设施建设,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到位,努力做到可防性刑事案件“零发案”。
八、 健全单位综治组织,坚持定期议事规则,实施绩效报告制度。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
九、 推进综治宣传工作,正确把握舆论导向,营造浓厚的综治氛围。
十、 配合有关部门完善流动人口商品房出租管理工作,实行房屋租赁等级备案制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漏管、不失控。
十一、 认真完成县综治委及八个专项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由县社会管理综全治理委员会组织检查考评为准,并兑现奖惩。
铜鼓县房地产管理局 责任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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