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秋粮生产稳定发展,中央财政下达专项资金用于产粮(水稻)大县易受寒露风阶段性低温影响的单双晚稻增尿素、氯化钾或喷磷酸二氢钾、赤霉素等补助。为把中央补助资金落到实处,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我县单双晚稻生产实际,现制定《县20xx年水稻综促早熟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一、补助对象和范围
水稻综促早熟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我县单双晚稻,全县补助面积21万亩,其中单季晚稻14万亩,双季晚稻7万亩,每亩补助5元,补助资金105万元,具体实面积和补贴资金见附表。
二、实施方式
水稻综促早熟补助政策按照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程序,采取资金直接补助方式。由县将补助面积分解到乡镇、乡镇分解到村,乡镇和村指导农户(或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作业主体)进行综促早熟作业。作业地块应尽量集中连片。项目村对综作业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和公示,经乡镇汇总审核,县级农业和财政部门复核后,在全县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采取“一卡通”补给农民或服务组织等。
三、加强指导监督
1、水稻综促早熟补助项目是国家促进秋粮生产重要措。各有关乡镇和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政治意义。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单双晚稻综促早熟补助。各乡镇要严把资金使用关,不得虚报假领,不得优亲厚友,不得挤占挪用,不得扩大使用范围。
2、强化宣传,加强审核。通过电视、广播、短信、技术培训和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尽快让基层干部吃准政策,让广大农民群众家喻户晓,切实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水稻综促早熟补助资金依据农户综情况或(各服务组织实际服务情况)给予补助,有关乡镇和村要加强审核,县土站会同有关乡镇对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进行检查核实。
3、县土站和各有关乡镇农办要根据晚稻生育进程,结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技术方案,并利用农业信息、县乡广播台、县电视台,短信、明白纸等渠道和形式发布技术方案和措,推广晚稻综技术。
4、项目实完成后,有关乡镇要于10月10日前上报水稻综促早熟补助资金项目实情况、补助资金申请和补助清册,县有关单位根据乡镇提交的材料,在进行核查后及时拨付发放补助资金。邮箱:。联系电话:(县农委)、(县土站),(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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