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主持学校人事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劳资、职称等方面的法规。主持建立健全学校人事、劳资、职称等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校机构、编制及用人计划管理工作,合理调配和使用各类人员;
3、负责组织各类人员的培训、考核,鉴定、奖惩和评优工作;
4、组织制定、实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师资选留工作;
5、负责制定学校教职工人事档案和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6、负责本处人员的思想、业务、组织、作风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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