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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溺水责任书

2020-12-20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为了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学校以班为单位与各位学生家长(监护人)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学校和家长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共同加强防溺水教育,同时承担相应的教育管理责任。

  一、共同教育学生:

  ㈠在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到校回家。

  ㈡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行课休息时段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与同伴下河、下堰、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在行课期间外出校园下塘、下河、下堰、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㈢学生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

  ㈣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下水施救。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它有关规定认定:

  ㈠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㈡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㈢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㈣其它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三、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以及上级部门(县委县政府、教育局、)通知放假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学生家长全部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下河下堰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让孩子健康成长。

  四、学生在我校就读期间本责任书均有效。本责任书由家长和学校各存一份。

  学校:文洞完小

  班级:______学生(签名):______

  班主任:______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名)_____

  20xx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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