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X市XX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XX市XX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百名“诚信之星”的活动方案》,XX小学决定对信用“进校园”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后进,进一步营造文明向善、诚实守信的浓厚校园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诚信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重点,大力推进校园诚信建设制度化,在全校倡导和弘扬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氛围,为创建文明校园提供有力的道德文化支撑。
评选范围
全体教职工。20xx年度获评“诚信之星”的教职工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评选条件
(一)“海贝分·”个人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参与文明实践活动,各类志愿服务时长较多,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积极影响。
(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在信贷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四)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坚持育人为本、自律守信、德才兼备,在社会中享有较高信誉。
(五)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
(六)有较突出的典型诚信事例,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七)从事或参与信用“进校园”体系建设,取得优异成绩。
(八)获中央、省、市、区综合或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参评:
(一)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被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害和损失的;
(三)申报材料作假的。
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xx年10月19日前)
学校召开评审小组会议通过评选方案,以公众号的形式发布评选方案,公布推荐产生“诚信之星”候选人的程序和办法,广泛宣传发动全体教职工参与推荐。
(二)推荐候选人(20xx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
小学推荐一名“诚信之星”候选人,填写推荐表,撰写诚信突出材料。
(三)组织审核(20xx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
小学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事迹、信用状况进行核实。候选人名单在公示栏公示3日,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监督。
(四)审批表彰(20xx年12月底前)
1、区级“诚信之星”材料上报教体局,教体育审核后上报区社会信用中心,候选人将在区级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学校公众号同步进行公示。
2、“诚信之星”按照教职工考核工作方案、教职工信用考核方案予以表彰,营造文明向善、诚实守信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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