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合同
出借方: 身份证号:
借款方: 身份证号:
一、借款用途
借款人因家中有事,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
三、借款利息
一年内不收取利息,超过 年按中国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支付利息。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按本合同的规定偿还借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出借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借款,借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现未办理产权登记,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书》,房屋位于 住宅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的商品房。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不能偿还债务时,以该房产的价值有限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起诉。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出借人: 贷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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