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教研组在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教研组组长的领导和模范带头作用,营造良好的教学和教研活动氛围,扎实地开展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评选条件
1、教研组能积极按时按地组织开展每月第一周本教研组活动,并作好出勤记载和中心活动内容记载,若因故需调整时间或场地时须事先通知教科处,缺一次活动扣除5分。
2、教研组能认真落实学校安排的校外各级教研活动,参加校外教研活动后应回到教科处反馈回执,否则视为活动缺位,缺位一次扣除5分。
3、教研组要按时上交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教研组活动记载本,其中计划与总结需以上交A4纸质稿及发送到邮箱电子稿件为准,缺一项上交项目扣除10分。
4、教研组要有申报的`县级(含县级)以上的教育科研课题,此课题要以立项通知书为准,缺课题项目扣除10分。
5、在每学期期末考试前一周收齐本组教师各级各类教研成果复印件并上交教科处,完全缺交的教研组扣除20分,上交成果人数不过本组总人数一半的教研组扣除5分。
二、评选及奖励办法
1、根据上述条件量化评分(原始分为100分),评选出总评分前二名的教研组作为优秀教研组。
2、优秀教研组评选活动每学年进行一次,学校将对优秀教研组予以表彰和奖励。
3、本方案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教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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