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精神,引入竞争机制,建立乡镇卫生院人员竞争上岗、全员聘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切实优化医务人员队伍结构,提高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促进我院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二、基本原则
㈠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㈡ 坚持尊重知识,注重实绩的原则;
㈢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㈣ 坚持按核定的编制设置岗位的原则。
三、科学设置岗位
根据编制数,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和专业技术职务高、中、初等级设置要求,结合我院自身实际,突出重点,科学合理设置科室及岗位。科室应一次性设置,不要求统一,对职能相近相似、工作量不足的应精简合并。专业技术岗位 的设置以医、药、护、技等岗位为主体,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设置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其中医药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不得低于总岗位的80%,从事公共卫生服务岗位应占编制总额的20%~40%。确需设置工勤技能岗位的其比例不得超过编制总额的10%。
四、工作人员竞聘定岗
㈠ 竞聘对象。我院现有在编正式工作人员;20xx年12月31日前进入我院的临时聘用人员中具有卫生类执业(从业)资格或医药卫生类中专以上学历者;
㈡ 资格准入。实行资格准入制度,不具备执业(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进入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单位如无相应空缺岗位,可以高职低聘、转岗聘用。对未聘人员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由县卫生局会同县人事局视情在本县卫生系统内统筹调剂,参加竞聘上岗。 ㈢ 实施步骤。
1、健全组织。
成立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宣传发动
召开职工动员大会,通过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竞聘上岗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要求。
3、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依据所核定的编制和职责任务,结合我院自身实际,拟制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职责,上报县卫生局审核、人事局核准。
4、确定竞聘人员:
布置竞聘工作,上报竞聘人员材料(报送材料:单位报告、个人申请竞争上岗登记表、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等原件),上报前应在单位公示一周。由县卫生局、人事局、编办对上报的竞聘人员,按规定逐人审核、确认。
5、组织竞聘上岗
竞聘上岗按以下程序进行:
⑴竞聘上岗:卫生院根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考试、考核方式统一组织核准人员竞聘上岗,考试、考核均按百分制,两项成绩相加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上岗人选。对于竞争人数等于或小于岗位数的采取考核方式;
⑵转岗聘用:对于参加竞聘未上岗人员,如本单位有相应空缺岗位,可以高职低聘、转岗聘用;
⑶统筹调剂:对于通过以上途径仍未上岗的人员,对具有执业(从业)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由县卫生局会同县人事局视情在本县乡镇卫生院内统筹调剂,参加其他卫生院的竞聘上岗。考核依据德、能、勤、绩、廉,重点是工作作风、实绩和岗位要求等方面。考试、考核结果在单位公示三天,若在公示期内接到群众举报的,随时复核,举报属实的,取消其上岗资格。公示无异议的,由竞聘领导小组审核确认。
五、全员聘用
㈠ 签订合同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首聘3年,实行合同管理。合同应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待遇、聘期等内容,合同文本应完整、规范。
㈡ 组织认定
县人事局、卫生局按规定对乡镇卫生院完成岗位设置、组织人员定岗并签订聘用合同等相关情况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今后,如我院岗位空缺需补充工作人员,将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和年度招聘计划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公开信息、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竞争择优等规范程序组织实施。同等条件下,如我院符合条件的在编分流人员优先聘用。新进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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