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使学生健康快乐地全面发展,切实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特制定xx镇小学学生家长承诺书,希望家长能通力合作,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担负起教育与监护职责及相关法律责任。
一、安全教育
1、家长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按时接送孩子,
上午:开校门时间7点30分,不要太早到校;放学时间10点55分。
(夏时制)下午:开校门时间14点00分,放学时间周一到周四一、二年级4点05分;三到六年级4点50分;周五全校统一4点50分放学。
(冬时制)下午:开校门时间13点30分,放学时间周一到周四一、二年级3点35分;三到六年级4点20分;周五全校统一4点20分放学。
如不需要接送,家长应向班主任老师说明,学生自行上下学,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己负责。学生不能骑自行车到校,同时也不能搭乘黑车到校。在学生未进校或离校时间,学生的安全责任学校不予以承担。
2、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饮食、用电、用气、防火、防骗、防盗、防抢、防暴、防溺水等安全教育。严禁玩火玩电,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危害等危险物品,严禁携带刀具、手机等非学习用具入校。不做任何妨害他人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情。增强子女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教育孩子不从事各种冒险行动,不离家出走,不擅自外出郊游、野餐、私自到游泳池或下河玩水、游泳等。
4、不在校园、楼道、教室等场所进行危险性游戏、操作或攀爬建筑物或其它设施。不在公路、铁路上及其周边玩耍。
5、学生有特殊体质或疾病的(包括已经突发、偶发过的或常发的疾病)应告知班主任和老师。以求特别照顾,否则后果由本人及家长负责。
6、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同学之间发生纠纷时,家长应通过班主任有秩序地协调解决,禁止家长采取过激行为。
7、家长应教育子女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和服从学校的管理,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中途离校的,家长或学生应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签名批准后,学生方可离校。子女不听教育,未经请假离校或私自旷课、逃课出校而在校外引起的一切安全问题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8、为了孩子下雨天的安全,请家长为孩子在书包里准备一顶雨衣,一律不带雨伞到校。家长不要以送雨伞为由进入校园。
二、思想教育
1、教育孩子心怀感恩,尊敬师长,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教导:学会珍惜,不比吃穿,不乱花钱;语言文明,行为规范;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知错就改;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考试不作弊等。
2、坚决做到:拒绝毒品,反对邪教,崇尚科学,建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进入不安全场所,如:营业性歌舞厅、录像厅、电子游戏室、网吧等。
三、学习教育
1、努力配合学校督促孩子有质量地完成老师每天布置的作业和任务,不拖拉,共同促进孩子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
2、指导孩子阅读、观看健康有益的图书、报刊、音像和网上信息,收听、收看内容健康的广播电视节目,让孩子形成良好的阅读习惯。低年级最好能实现亲子阅读。
3、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主动地与学校、老师经常保持联系,共同做好对子女的教育工作。按时参加家长会,积极参加家长学校的有关培训,不断更新育子观念;正确对待班主任和科任老师反映孩子的问题。子女对老师及学校工作有意见的,家长要调查核实,不偏听偏信,不采取过激的做法。
注:1、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家长或监护人签字后保留一份,学校留存一份。
2、本承诺书自家长签字当日起至学生毕业离校止期间有效。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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