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为职工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一式两份(或副本按被申请人数提交);
2、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实后退回)及复印件1份;
3、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1份;
4、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作证、服务证或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的原件(核实后退回)及复印件1份。
(二)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一式两份(或副本按被申请人数提交);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实后退回)及复印件1份;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份;
4、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的原件(核实后退回)及复印件1份。
二、立案受理的程序
(一)立案审查
仲裁机构工作人员接到当事人的后,将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1、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3、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内容;
4、该劳动争议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
5、《劳动争议仲裁》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并符合要求;
6、申请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
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应按仲裁机构工作人员的要求予以补充。
(二)决定是否受理
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决定受理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受理案件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并向被申请人送达《应诉通知书》及《申诉书》副本,要求其在10日内提交答辨书及其证据。被申请人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仲裁书写提要:
一、申请人在书写申诉书时,应使用钢笔、毛笔或者打印。申诉书由正本和副本组成,副本份数应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由仲裁委员会送达被申请人。
二、“请求事项”是申请人请求仲裁委员会解决劳动争议的具体事项,即申请人所达到的目的和要求。申请人应明确地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的目的和具体要求事项,如要求履行劳动合同、要求撤销处理决定等。并要写明申请人对解决劳动争议所提出的具体主张,如:裁决由被申请人支付工资××元、裁决由被申请人赔偿经济损失××元等。
此外,如有必要申请部分裁决(即先行给付)的,应作为独立的一项请求提出来。如在立案后才提部分裁决,则应另写。
三、“事实与理由”是申诉书的主体部分,是内容的重点,也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请求事项的根据。
(一)事实。
是指双方争议的事实或者被申请人侵权的事实及其证据。案情事实的具体内容,包括:
(1)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2)争议的发生、发展过程;
(3)争执的焦点和具体内容;
(4)被申请人应承担的责任。如申请人自己也有一定责任,亦应提及,不能把过错完全推给被申请人。
叙述事实应当“六要六不要”:
一要和请求事项一致,不要相互矛盾;
二要写得具体清楚,不要抽象空洞;
三要实事求是,不要夸大缩小;
四要把关键情节交待清楚,不要含糊其词;
五要有理有据,不要捕风捉影;
六要心平气和地摆事实,不要刻薄挖苦。
事实必须有证据来证实。所谓证据,就是证明所叙述事实的真实性、可靠性的依据。它决定着仲裁的胜负。对证据的要求是:
(1)要列举证据名称和内容,证明何事;
(2)要说明证据的来源和可靠程度;
(3)要写明证人的姓名、职业、住所,请予调查;
(4)要提交证据原件或者复印件。
一般是先提交复印件或者抄件,到开庭时才提交原件。对证据的书写一般是在叙述事实时就随着列举证据。可在叙述事实中,用括号加以注明,这样节省笔墨。也可在叙述事实之后,单列一段来交待证据。
(二)理由。
在讲清楚事实之后,应概括地分析争议的性质、危害、结果及责任,同时提出请求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条款,以论证请求事项的合理、合法。理由,包括两方面:一是认定案件事实的理由:二是提出法律根据的理由。引用法律条文要全面、具体,应引到条、款、项,不能只引条。
书写理由应做到“三要三不要”:
一要讲道理,不要强词夺理;
二要提供证据,不要空口无凭;
三要有针对性地引用法律条款,不要没有法律根据。如果案情比较简单,事实和理由可以合写,不用分段处理。
四、书写申诉书应注意的问题
1、实事求是,分清是非。应坚持实事求是,严格忠于事实真相,不编造、不夸大、不缩小,不得将道听途说、查无实据的材料写进申诉书。在实事求是地叙述案情事实的基础上,还要阐明道理,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分析被申请人的行为是否侵权违法,有何过错,根据事实和法律被申请人应负什么责任,应负多大责任等。
2、有法可依,以理服人。要坚持摆事实、讲道理,坚持以理服人,不能谩骂攻击,以势压人。特别要注意以法律作为依据,注意准确恰当地援引法律条文进行论证,阐明自己主张的合法性,以求得仲裁庭的认同。在引用法律上要注意防止牵强附会,乱引错引,更不能断章取义。
3、层次分明,详略得当。应高度重视表述的条理性、层次性以及内容详略的安排。全篇的结构要按照固定的格式,有次序地展开,不得前后颠倒或者相互混淆。陈述案情事实要线条清晰,或是按争议发生、发展的顺序,按时间先后来写;或是先交代争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争议标的的情况,再写争议的原因与焦点等等。在内容安排上还要做到突出重点,详略得当。关键性的问题要说清说透,枝节问题、次要问题则可写得概略一些。切忌关键性问题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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