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发展,我代表,郑重向区政府做出如下保证:
一、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将安全生产目标细化分解,与所属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隐患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按要求完成区安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布置,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并根据季节和行业特点适时进行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责任到人,及时整改。
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和风险抵押金制度,高危行业实行安全生产雇主责任险;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
四、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11.9”消防宣传日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五、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措施,定期进行安全评价。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管理和演练。全年不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六、逐级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制度,每季度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区政府安委会专题汇报。
七、严格遵守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票否决制度,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与领导政绩、评先、奖惩挂钩。如不能实现上述责任目标,愿承担相应的责任追究。
保证单位: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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