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和引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新常态,现做出如下承诺:
1、以身作则,切实履行管党责任。完善党总支及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项目清单。带头进行公开承诺,推动联动承诺,实现委局机关党支部书记承诺全覆盖。以身作则,积极开展党支部书记讲党课不少于2次,参加委局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不少于2次,开展专项调研指导不少于3次。
2、以上率下,狠抓党建工作基础。对人事变动后的党组织及时调整和充实,加强党员培养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认真考察研究,选派驻村“第一书记”3名。
3、密切联系,打造服务型组织。加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示范岗创建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党组织服务党员、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的工作推进机制、责任落实机制、奖惩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4、谋划推动,落实重点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基层党支部党员固定活动日、党员信息登记和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红旗党支部”创建、选派“第一书记”等重点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开展检查督办。带头参加“一定两述三评”和“在职党员进社区”等活动,切实做好共驻共建、结对共建,努力为联系村组办实事、解难题、促发展。
5、率先垂范,推进作风建设。主动参加民主(组织)生活会,带头按期足额交纳党费。以“两学一做”为载体,深化细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抓好不严不实突出问题整改,推动作风不断好转。
以上承诺将进行公示,请全市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
承诺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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