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xx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江西省20xx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字〔20xx〕130号)和《关于做好20xx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函〔20xx〕110号)等文件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和商贸流通发展、推动城乡生产与消费有效对接、推进我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结合我县社会经济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有关要求,聚焦乡村振兴,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挖掘全县农村电商发展潜力,健全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电子商务在我县农村地区的应用水平;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推动县域商业体系转型升级,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助推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拓展农村消费,助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让电商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的农村居民,进一步促进我县县域经济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
积极深化电商在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传统商贸转型、乡村振兴等领域的应用,推动电商与浮梁特色农业、乡村旅游、民俗文化等优势产业有机融合,完善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县域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和物流快递服务水平,助力我县乡村发展、农民增收。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一是全县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或农村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速达5%以上、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速达10%以上。
二是建设浮梁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打造浮梁农村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农村电商产业园),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米,企业入驻率不低于90%,为县域电子商务相关企业提供专业服务并实际应用。
三是整合全县物流快递资源,改造建设县级电商物流快递配送中心。共同配送范围进一步扩大,物流快递服务覆盖全县100%的乡镇和50%的行政村,快递配送基本实现一天送达(偏远地区两天送达),农村产品上行物流成本与景德镇市基本持平。
四是农产品品牌培育、标准化水平和品控水平显著提升,培育1-2个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对浮梁茶等优势产业强制应用国家标准,形成一套特色产品品控体系。
五是探索县域农村商业体系建设,建设改造至少1个示范,鼓励发展中心村直营或加盟连锁店,助推农村消费升级。
六是农村电商培训转化机制进一步完善,培训学员20__人次以上,培训转化率(创业就业务工人数参训人数)不低于1%,重点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的电商创业带头人。
七是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宣传机制。编制县域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农村电商政策与典型事迹宣传进村入户,电子商务发展模式或巩固脱贫效果获得国家主流媒体报道,或被列为国家主管部门典型案例。
三、实施内容
(一)开展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充分利用闲置楼宇场馆改造建设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合理统筹县域电子商务服务资源,为浮梁本地企业、网商、服务商、创业者等提供政策咨询、人员培训、物流快递、运营服务、孵化支撑、电商直播等服务,提供符合本县实际的电子商务服务方案和一站式服务。鼓励电商、物流、培训、金融、创意等服务集聚发展,打造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
(二)巩固提升县域电子商务物流共同配送体系。
由邮政、供销、物流公司等牵头进一步整合县域主要的场地、车辆、人员、线路、快递、数据等物流快递资源,扩大共同配送范围;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县级物流快递配送中心、镇村物流服务站点,优化县城到镇村的快递配送线路及网络,提升服务农村的公益性(冷链)物流仓储分拣运营中心和公共配送平台服务水平;鼓励浮梁本地实体商业和电商快递的物流协同,整合县域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推动物流统仓共配,降低农村物流成本,解决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和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的物流瓶颈问题。
(三)开展农村产品上行体系提升建设。
统筹品控、品牌、认证、培训、营销等服务资源对接,拓宽农村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重点支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品牌农产品及日用与工艺陶瓷等适合网销的农村产品;提升强化农产品分级、包装、预冷、初加工、冷链仓储、配送等基础设施建设,解决浮梁本地农村产品上线销售的前置障碍;加大农村产品线上线下产销对接力度;立足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打造农村电商多元化供应链。
(四)开展乡镇商贸中心示范建设。
引导浮梁本地有实力的商贸服务企业向农村下沉供应链,建设集超市、电商服务站、农贸市场、物流快递、住宿餐饮、美容美发、维修、教育培训、健身等多种业态为一体的乡镇商贸中心,提升乡镇商贸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水平,满足农村居民日常购物、餐饮住宿、娱乐休闲、教育文化等多元化消费需要,激发农村消费潜力,提高乡镇居民生活质量。
(五)开展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的培育。
开展多元化的农村电商培训,重点围绕拓宽农村产品线上线下渠道,优化产品包装、摄影美工、直播带货、网店运营等课程,增强培训课程设置的针对性,提升培训转化率;对具备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合作社社员应培尽培;培训机构要做实做好培训档案记录,完善培训后跟踪服务机制,注重培训后学员的创业、就业、增收效果。
(六)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的规划和宣传。
开展浮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顶层设计研究,委托专业团队与机构制定县域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加大电子商务政策和示范县创建工作宣传,鼓励创建县级电子商务示范乡镇、示范村和示范乡镇商贸中心,加大总结宣传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力度,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营造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良好氛围。
四、时间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20xx年3月—20xx年8月)。
与省内外高校、团队及专业机构联合开展县域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顶层设计相关调研研究。优化浮梁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组织召开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工作动员会,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筹备工作,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和综合示范项目相关宣传,赴省内外典型县市考察、学习项目建设与管理经验。
(二)实施阶段(20xx年9月—20xx年8月)。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根据《江西省20xx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赣商务建设字〔20xx〕130号)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关于做好20xx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字〔20xx〕110号)有关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方向和补贴标准制定本县综合示范建设实施方案与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围绕项目总体建设目标,明确分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开展承办单位的遴选工作,全面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实施工作。对项目建设开展日常监督、巡查,对巡查中发现问题坚决要求承办单位限期整改,及时收集、统计、存档项目建设与运营数据和资料。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综合示范工作专栏,及时公开承办单位遴选、项目实施进度、项目验收与资金拨付等综合示范工作相关信息,指导项目承办企业按时在商务部信息系统上更新项目进展等材料,督导项目承办企业在显著位置标识“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字样和浮梁商务局的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验收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8月)。
对已完工项目,由领导小组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工作,验收通过后按程序拨付项目资金给项目实施主体。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再验收,整改不合格的不予验收并可追回已拨付资金。项目验收按照上级有关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方向和补贴标准,以及本实施方案、政府采购需求、项目建设合同和我县示范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等执行。对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自评自纠,迎接中期绩效评价和终期验收,并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复核、审计和督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浮梁县人民政府作为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直接责任主体,完善县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推进协调机制,统筹解决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出台财政、金融、土地、税费、人才等配套措施,形成工作全力,共同推动综合示范项目取得实效。
(二)推进项目实施。
结合浮梁本地社会经济与电子商务发展实际,合理安排资金和项目,全面组织实施。建立项目台账制度,明确各分项目责任人和进展时限;依法开展承办单位遴选,与承办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明确界定双方权利义务,明确项目建设内容、进度与绩效目标;督促项目承办单位按时履约,及时考核项目建成后运营和服务效果,确保专项资金安全、项目落实、大众受益。
(三)强化过程管理。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安全管理等制度,出台项目验收办法等。由县财政局、商务局、乡村振兴局等主导,建立日常指导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综合示范工作的日常监管,主动引入纪检、审计等力量,加强对项目承办单位履约能力及项目建设质量的考核,定期检查项目完成后运营和服务效果,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和资金管理等存在的问题。综合示范建设不盲目追求“高大上”、全覆盖,要注重着力提升服务内容和辐射带动能力,坚决杜绝重支出轻管理,重建设轻服务等现象。
(四)规范资产管理。
制定综合示范项目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专项资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产权和所有权归政府所有,承办单位可以使用并承担相关费用。资产管理按上级及浮梁县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与项目承办单位签订的项目建设协议规定执行。
(五)投资规模与资金安排。
浮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预计总投资193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00万元,县财政配套500万元,社会资本430万元。设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专账,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央专项资金严格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安排和使用。
(六)做好信息公开和报送工作。
在浮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设置综合示范专栏,征求意见窗口或纪检、审计举报窗口,及时、全面、准确、集中在省、县二级专栏上公开综合示范工作方案、项目内容、资金安排、决策过程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求凡接受财政补贴的承办主体,必须按要求提供项目建设相关活动和交易信息,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按时报送项目进展、资金拨付等材料。督促项目承办主体、县乡村服务站(物流点)下载安装“智慧乡村服务应用”App,推广智慧乡村服务应用,不断提升综合示范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七)做好总结宣传。
及时总结全县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成效,充分挖掘县域电商创业、农村物流解决方案、农村产品上行等成功案例,积极利用线上线下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农村电子商务政策和成效,积极营造农村电商发展的良好氛围。及时收集、留存主流媒体对我县综合示范工作的相关宣传报道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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