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工会送温暖工程的进一步实施,充分发挥工会在推动构建和谐社会、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积极作用。县总工会决定在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困难职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慰问活动时间
各镇、园区、产业(系统)工会要深入企业了解困难职工情况,及时登记造册。在20xx年元月中旬至下旬对困难职工进行走访慰问。
二、调查摸底慰问对象
主要调查摸底困难职工及困难劳动模范。对本单位建档的困难职工,改制重组和关闭破产企业下岗困难职工(包括内退职工),因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致贫的困难职工,因大病、子女上学等特殊原因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低保边缘职工,非公企业困难职工,单亲困难女职工和艰苦岗位困难职工。
三、有关要求
1.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各基层工会要对本辖区(系统所属单位)企业困难职工进行调查摸底(非企业职工除外),把困难职工摸底情况部分作为上报县总作为20xx年“两节”慰问对象,其他由镇、产业(系统)工会进行慰问,确保每位困难职工能得到困难帮扶。
2.加大送温暖慰问力度。各级工会组织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式,深入职工群众,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好走访送温暖慰问活动,在春节前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给每位困难职工,让每位职工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凡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职工,都要列入今年送温暖慰问对象。县总工会将于20xx年元月中旬对困难职工家庭普遍进行一次走访慰问。
3.健全困难职工档案。各级工会要深入了解困难职工情况和困难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向地方党委政府和企业所属产业(系统)工会汇报,推动建立和完善帮扶解困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叫响“职工有困难找工会”口号,体现工会组织的温暖,确保送温暖活动全覆盖。
4.困难职工申报材料。县总慰问对象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
②申请人身份证及其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
③困难证明(如低保证、残疾证、疾病诊断证明等);
④以困难职工本人申办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