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现签定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保证书如下:
一、保证不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
二、保证不以家长委员会名义向学生收取相关费用,不参与有偿补课和经营小饭桌。
三、保证拒绝学生或家长有偿补课的请求。
四、保证不在工作时间,向学生收取辅导费或作业批改费。
五、保证不在双休日、节假目在校内外租房或家中办班补课收费或变相收费。
六、保证不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辅导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
七、保证不在民办教育机构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进行有偿兼职兼课。
八、保证不向学生收取试卷费、考试费、早晚自习费。
九、保证不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学习用品。
十、保证不向外介绍家教生源从中获利。
以上是我作为教师向学校做出的承诺和保证,在今年后的工作中,一定要积极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八条禁令”,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保证人:
保证学校(章):
20xx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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