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楼宇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总部基地凤凰中大道850号恒盛银都B座
二、租用面积: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
三、楼宇用途:乙方所承租的房屋作为宾馆或商业办公场所使用。
四、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十一年。
五、租金标准:每月每平米22元(税费后价格),每月计人民币 元。租金前二年不变,第三年起在22元的基础上每年递增8%。
六、装修事宜:
装修期限:免租装修期为3个月。
七、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米2.2元,每月计人民币 元,由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每6个月缴付一次,具体事宜由乙方和物管公司书面约定。
八、室内所耗水电费按国家规定价格以表计费,每月按时查表,乙方在查表后规定时间内缴清费用。
九、付款方式:租房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每次计人民币 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十、履约保证:
1、乙方签约之日应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租共计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届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将完好物业归还甲方,并没有违约行为,业主即在十日内,将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乙方。
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负责交纳与房租无关的通讯、网络、视讯等其它费用)。甲方为乙方提供房产文件(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国土证)或可以证明甲方有房屋租赁许可的证明,以确保对乙方租赁房屋产权无争议。
3、在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房屋的设施、设备,不得损坏主体结构。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含内部设备、设施)毁损,乙方应负责维修或在房租中作赔偿。乙方在对房屋装修时应提前三天向大楼物业工程部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行装修。乙方在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布置网络系统工程前要将装修改造方案及图纸报甲方同意。如装修、改造、增添部分出现故障,后果自负,并须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相邻客户影响和损失。
4、租赁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市、区消防治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签定消防责任书,如乙方对租赁房屋使用不当(如未关好门窗、部份办公区无人或无前台值班等),在乙方上班时间内发生的消防事故或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在下班后发生的案件,由公安机关裁定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在承租期内,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缴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的0.03%缴纳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不缴纳租金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不返还履约保证金,并向乙方提出赔偿。
2、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将已出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提前收回。如果收回负责赔偿乙方合同剩余租期该房屋的经营价格总和和装修损失。
十二、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在租赁期内,乙方拥有转让权在合同期内可以将该店铺转让给其他方经营,其他方需重新与甲方签署合同,租金按当时市场价格,协商一致进行核算,同时甲方归还乙方所交的租赁保证金.同时拥有转租权,转租期限不超过合同期限.
2、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3、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十日之内书面回函给乙方。如乙方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属违约行为,甲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所交租金并有权将该房屋收回,如乙方人为损坏房屋及设备,应照价赔偿。
4、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可以解除。由于不可抗力在大楼内造成甲方或乙方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5、装修及装修附加部分在解除合同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完整将其房屋整体移交给甲方,不得拆出房屋装修部分(可动产除外)。甲方无义务对装修及添加的装修部分予以补偿。
6、经协商双方同意,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甲方需验收物业是否完好无损,如有损坏应在乙方所交的房租中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违约金及所欠的水、电费和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其超出部分退还给乙方。如乙方所交保证金或剩余房租款不足以补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时,应负责赔偿。结清房租、物业管理费、电费、停车费用等,方可在三天后动手搬迁,否则按违约而论。
十三、租赁期满,租赁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两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定租赁合同。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出租乙方。
十四、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友好解决。协商无效,提交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十五、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及房租后开始生效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