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镇农村供水工程概况
(一)农村水资源利用情况
我镇辖区共有行政村22个,人口5.4万人。除镇区、四里村以及梅家村、阴泉村、石盘村部分村民小组已与镇区自来水厂管网连接外,其余全部为村组集中供水工程。到20__年中,我镇村组集中供水工程共100处,分散供水工程散布在其余自然村,基本解决了全镇所有农村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大部分供水工程取用地下水外与山泉水,个别村组供水工程取用自山塘、溪流等地表水。
(二)农村供水季节性缺水原因
我县属湘南山丘区,喀斯特地貌,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呈现南北山区多、中部丘陵少的特点,特别是四里镇辖区属于少雨区,加上地表植被差、上型号水利工程少等原因,属于我县少有的干旱少雨区,遇干旱易造成水量不足。部分水源井为浅层井,采水深度均在50米以内,但由于得不到降雨的有效补给,也易造成水量不足。
特别是今年6月以来,我县持续高温少雨天气,累计平均降雨量较历年同期均值偏少四成,部分村组出现了人畜饮水困难。根据我县及我镇气候规律以及气象 部门预测,后段降雨仍有可能持续偏少,群众生活用水困难问题将可能进一步加剧。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镇防汛抗旱指标部的统一指挥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的应急管理体系。
(三)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镇人民政府与行政村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抗旱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全力支援。
(四)快速反应,有效控制。季节性缺水发生以后,各级各部门应根据预案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三、应急措施
1.相关村组出现季节性缺水情况后,立即报告村委会,由村委会逐级上报至镇政府。
2.相关村组应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寻找应急备用水源并投劳筹资自行建设。一旦出现季节性缺水,可启动备用井,与原管网连接供水。
3.村庄周边无备用水源的,由镇政府采取送水等方式应急供水,确保供水量不低于《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中的相关指标。
四、水质保障措施
1.以地表水为饮用水水源的,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范围内的水域及沿岸为地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1)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施用难降解或剧毒的农药排放有毒气体、放射性物质、从事放牧等有可能污染源水域水质的活动;
(2)采矿、采石、挖砂、堆放废渣;
(3)新建、扩建、改建与村镇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4)禁止捕捞、停靠船只排筏;禁止人工养殖、放养家禽。
2.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水源的,取水点周围半径30米内为地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1)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施用难降解或剧毒的农药
(2)采矿、采石、挖砂,堆放垃圾、废渣;
(3)铺设污水管渠、修建设置渗水厕所、渗水粪坑等污染源;
(4)新建、扩建、改建与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五、应急预案体系
镇农村供水季节性缺水应急预案体系分为两级:
1.乡镇应急预案:镇政府负责编制完成本辖区内供水季节性缺水应急预案,报县水利局备案。
2.村级(供水单位)应急预案:由村委会(供水单位)负责编制供水季节性缺水应急预案,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六、职责分工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全镇农村供水季节性缺水情况的汇总、上报工作,争取上级抗旱应急资金,拟定全镇季节性缺水应急工程投资估算和实施计划,指导季节性缺水应急工程建设;镇财政所负责本级抗旱预算资金筹集并监管资金使用;镇卫健部门负责应急水源点的水质检测和日常监测工作,督促相关村组落实水质消毒净化措施;塘市公安派出所负责应急水源点人为污染事件的查处;镇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应急备用水源保护措施。
各村村委会对本辖区农村饮水安全负总责,负责本辖区内季节性缺水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做好群众解释和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积极组织受旱群众生产自救,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对确无备用水源的村组,应立即组织送水车送水。
七、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
镇政府成立农村供水季节性缺水应急领导小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季节性缺水情况,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季节性缺水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财力保障
镇财政所负责及时核拨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确保抗旱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并监督资金的使用。
(三)技术队伍保障
县水利局各管片技术人员负责应急水源建设的技术服务指导,镇政府安排好车辆和人员负责应急送水工作。
(四)后勤保障
镇政府负责制定后勤保障预案,负责做好饮用水的调拨及抗旱服务队伍的后勤生活保障。
八、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