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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考核通报

2023-11-12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考核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xx〕38号,以下简称《考核方案》),省安委办组织省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对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上半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考核方案》规定和省安委办关于半年安全生产考核工作要求,省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紧密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实际,分别对11个设区市和10个直管县(市)上半年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情况组织开展了考核。其中,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对煤矿、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冶金建材、工商贸(机械制造、轻工、纺织、商贸、烟草等)等行业领域及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承诺制)、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标准化、培训、宣传教育(政务信息)、职业卫生、执法监察、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考核;省公安厅组织对消防和道路交通、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对交通运输、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对建筑施工、省农业厅对农业机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民用爆炸物品、省质监局组织对特种设备、省教育厅组织对学校、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对医院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考核。

  二、考核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省安委办充分发挥牵总和督促指导作用,通过组织召开省安委会联络员会议和专门印发通知等形式,安排部署并协调调度上半年考核工作。总体来看,省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能够本着对分管行业领域和业务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上半年各专项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半年考核工作,圆满地完成了考核工作任务,达到了检验工作、促进工作的目的。其中,省安全监管局、省质监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在组织开展上半年考核工作上更加规范、认真。他们的共同特点是:一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考核工作,不仅认真制定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而且部署严密,组织落实到位,考核和评分标准掌握严格。二是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紧密结合上半年本行业领域及业务工作实际,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三是严格按照上半年工作部署细化考核内容,考核内容系统全面,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四是能够根据考核工作实际需要,积极采取现场考核、组织开展自查自评、重点和随机抽查、综合统计分析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考核,方式方法灵活,措施得力有效。五是充分利用专业信息系统管理平台等现代科技手段,把考核溶入到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工作中,能够更加真实反映被考核单位平时工作情况。

  (二)好的经验和做法。

  省安全监管局领导高度重视半年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各分管局领导通过组织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等形式,亲自研究部署和指挥调度所分管行业领域及业务工作的考核。非煤矿山行业根据上半年工作目标任务,将各项工作指标进行分解、量化,分别制定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考核分值分布及评分表》和《20xx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可量化任务分解表》,增强了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面,专门以省安委会名义制定印发了《河北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绩效考核办法》,并充分利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开展考核,进一步将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充分利用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和重点车辆管理系统,结合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道路交通秩序治理和日常监管执法等开展考核。在消防方面,省公安厅消防总队结合《省政府20xx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状》及责任状内容落实情况,制定半年考核实施细则并组织开展考核。在交通运输方面,省交通运输厅专门印发了《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20xx年上半年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不仅将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列为考核对象,还将厅直单位一并纳入考核范围,并采取被考核单位自查自评、厅直各有关单位对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评分、厅安委办组织重点抽查等形式开展考核;考核结束后,及时将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在特种设备方面,省质监局制定了《20xx年上半年特种设备安全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结合暑期安全工作督导检查,专门组织考核督导检查组,赴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开展半年考核工作。省教育厅制定的《河北省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针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两种不同类型的对象,分别制定了《教育行政部门安全稳定工作考核计分表》和《河北省星级“平安校园”建设考核细则》。省卫生计生委专门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了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结合汛期、暑期安全生产工作和建设施工现场安全专项整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结合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标提升”工作,省农业厅结合夏收和农忙时节安全督导检查,分别在各自行业领域组织开展了考核。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个别部门和单位重视程度不够。个别部门和单位在考核工作上存在应付现象,如未认真对考核工作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组织不严密,落实不严格;行动迟缓,工作拖沓,不按时报送考核材料;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与本行业领域和上半年工作结合不紧密;考核内容不系统,不全面,缺项漏项等。二是个别部门和单位重部署,轻落实。有的虽然制定的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比较规范,但没有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开展落实。三是有些部门和单位评分依据掌握不充分。有些部门和单位对分管工作在各地开展落实情况掌握不全面、不准确;有的对个别市县工作底数不清;有些还没有把考核工作扩展到省直管县(市)。四是有些评分标准掌握不严格。有个别部门和单位在考核评分时习惯找平衡,不管市县之间工作差距有多大,也不愿把相互之间的分值拉开,照顾面子,怕得罪人,该扣分时不扣分,该严格按照标准扣分时严不起来,不能真正做到公正考核,客观评分。五是没有及时通过考核梳理总结上半年工作。有的未根据考核和评分情况对上半年工作进行系统和认真分析,有的未将考核评分情况和结果及时通报被考核单位,有的没有向省安委办报送考核有关文字材料等,没有真正达到通过考核发现问题,调整改进和促进下一步工作的目的。

  三、考核结果

  按照《考核方案》,省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分别按照百分制对各行业领域和业务工作进行了考核评分。省安委办将27个行业领域和业务工作评分情况进行了汇总,并按照专项工作总分600分的比例进行了换算,按照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两个层次分别进行了排名。年底,省安委办统一将上半年考核结果纳入到全年安全生产考核中。

  (一)各设区市考核排名及得分:第1名:石家庄市,592.96分;第2名:张家口市,572.67分;第3名:邯郸市,572.22分;第4名:秦皇岛市,571.02分;第5名:廊坊市,570.40分;第6名:衡水市,569.84分;第7名:邢台市,568.73分;第8名:唐山市,568.33分;第9名:沧州市,566.56分;第10名:保定市,562.64分;第11名:承德市,547.38分。(详见附件1)。

  (二)省直管县(市)考核排名及得分:第1名:迁安市,587.38分;第2名:平泉县,587.24分;第3名:宁晋县,583.69分;第4名:任丘市,582.76分;第5名:景县,582.71分;第6名:怀来县,582.22分;第7名:魏县,581.00分;第8名:涿州市,579.89分;第9名:辛集市,578.84分;第10名:定州市,570.91分(详见附件2)。

  从考核和评分情况看,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和特点组织开展工作,上半年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推进,成效显著。但仍存在着地区和行业间工作开展不平衡,诚信体系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在部分地区推进不快,部分行业领域的攻坚克难工作效果不够明显等问题。

  附件1.设区市20xx年上半年安全生产专项工作考核分数统计表

  2.省直管县(市)20xx年上半年安全生产专项工作

  考核分数统计表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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