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了加强对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的管理。
3、责任者:生产部、设备科、安环科。
4、程序:
4.1开车
4.1.1生产装置开车前,检查并确认水、电、汽(气)必须符合开车要求,各种原料、材料、辅助材料的供应必须齐备、合格。投料前必须进行分析验证。
4.1.2检查阀门开闭状态及盲板抽加情况,保证装置流程畅通,各种机电设备及电气仪表等均应处于完好状态。
4.1.3保温、保压及洗净的设备要符合开车要求,必要时应重新置换、清洗和分析,使之合格。
4.1.4安全、消防设施完好,通讯联络通畅,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装置开车,应通知安全等相关部门的人员到场。
4.1.5必要时停止一切检修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现场。
4.1.6各种条件具备后开车,开车过程中要加强有关岗位之间的.联络,严格按开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严格遵守升降温、升降压和加减负荷的幅度(速率)要求。
4.1.7开车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工艺的变化和设备运行情况,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的联系,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应中止开车,严禁强行开车。
4.2停车
4.2.1必须编制停车方案,正常停车必须按停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用于紧急处理的自动停车联锁装置,不应用于正常停车。
4.2.2系统降压、降温必须按要求的幅度(速率)并按先高压后低压的顺序进行。凡需保压、保温的设备容器)等,停车后要按时记录压力、温度的变化。
4.2.3大型传动设备的停车,必须先停主机、后停辅机。
4.2.4设备(容器)卸压时,要注意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化学危险物品的排放和散发,防止造成事故。
4.2.5冬季停车后,要采取防冻保温措施,注意低位、死角及水、蒸汽、管线、阀门、疏水器和保温伴管的情况,防止冻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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