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稳定的大事来抓,牢固树立学校卫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顺利开展,特制定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如下:
1、 加强领导,全员重视,成立食品卫生责任追究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 未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中,疏于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到人,检查不到位。
3、 未制定学习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计划,未定期组织培训或不参加培训的。
4、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未按规定向卫生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的,或存在瞒报,迟报行为的。
5、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学校许可擅自生产经营食品,造成学生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
6、 有其它与学校食物中毒发生直接相关的失职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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