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临沂市梦裳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华,董事长。
申请事项:依法裁定续延(20xx)临兰商保字第88号《民事裁定书》查封期限。
申请理由:申请人是(20xx)临兰商初字第66号案的原告暨(20xx)临商终字第55号案的被上诉人。我单位于20xx年12月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贵院于20xx年1月依法作出(20xx)临兰商保字第88号《民事裁定书》,对本案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临沂市海泰贸易厂的'财产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查封了临沂市海泰贸易厂的厂房、机器设备等相关财产一宗,现在查封期限即将届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以及《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申请贵院依法续封,望准许。
特此申请!
申请人:临沂市梦裳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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