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员要自觉遵守上课时间。学员迟到,上课时间不顺延。
2、凡是本校学员,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因特殊情况(病假、重要事项、突发事件等),应提前一天打电话通知学校,方可顺延课时。当天请假扣除当堂课的10%管理费。无故旷课,计算课时费。
3、退费学员,必须提前一天打电话或到校申请办理退费手续(持凭据),否则计课时。财务处审核无误后,扣除实际学习的课时费用,退还余款或转费。退费时间为每周一、周五下午1点至6点。
4、为了保证学员的学习进度,请您提前一周续交学费,学生旷课计课时。
5、学校禁止学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品。学员家长要保管好自己的车辆和贵重物品,如有丢失由本人负责。未成年人到校上课(去卫生间)必须有监护人接送,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老师沟通。学员在校期间及离校后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6、上课前学员或家长请到考勤处领取听课证;小组课学员不允许串班和代领听课证。
7、学员因特殊情况提出调班,请提前到教务处申请,审批后方可办理。
8、凡我校学员如果参加本专业教师组织的专业考级、比赛表演等活动都必须提前报请学校批准,由带队老师与学校签订授权书后,方可实施。未经学校批准组织的专业考级、比赛表演等活动,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不安全因素等不良后果,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9、奖励政策:凡本基地学员购买秦牌古筝打7.8折,赠送配件礼盒一个(调音器、袁莎古筝演奏入门教学dvd光盘、假指甲、清洁刷),赠送价值180元凳式筝架一副。凡一次性交齐半学年学费的学员,赠送一个月陪练(4课时);凡一次性交齐一年学费的学员,赠送一个月课时(4课时);一次性交齐两年学费的,赠送三个月的课时(12课时)。
(注:每周一课时/60分钟,一个月按照4课时计算,一学年为48课时。
如果中途申请退费,不享有任何赠送政策。)
10、因教师教学质量及其他相关问题,学校有权调换教师;根据不同情况学校有权合并班级。
11、上述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民族器乐学会古筝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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