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神圣的,教师的职业道德是崇高的。为切实落实县教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提高教师的思想素养,以高尚的情操感染人,以渊博的知识教育人,以科学的方法引导人,以良好的形象影响人。为此,全园教师特向学校、家长、社会郑重承诺:
1、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规定,用《教师法》、《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政策法规,规范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不对本园幼儿进行有偿保教;不向本班幼儿、家长索要钱财,推销商品或擅自向幼儿收费。
2、坚持开展“以德为先,教学为本,情感育人”的师德自律教育,铸师魂,修师德,练师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3、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为人师表,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不参与,不酒后驾车,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幼儿。
4、尊重、爱护和信任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对幼儿不讽刺,不挖苦,不辱骂,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
5、注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爱岗敬业,勤奋工作,认真备课,时刻保持幼儿不离老师视线,以自己辛勤的劳动换取幼儿的成长和社会的好评。
6、自觉抓好自查自纠。围绕师德师风建设问题,定期进行自我对照,自我检查,自我整改,主动听取并接受学校行风监督员、家长、社会的批评与建议。
7、严格遵守温水镇中学“十要求”、“十不准”、“十禁令”的规定。 以上七条,特向社会、家长作出公开承诺,如有违背,本人愿接受一切处罚。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家长监督。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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