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强化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特将校务公开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校务公开的范围包括学校建设、发展、教育教学管理、教学评价、考核晋职调资、教工福利待遇、财务管理各个方面。
二、学校建设规划是指学校的各种硬、软件建设和发展规划。学校启动较大规模的`建设项目,制订发展规划必须经教职工代表集体讨论通过。
三、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依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每项管理措施在实施前须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一经通过实施,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四、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财务年度预、决算及经费收支等情况。
五、教师人事调配、聘任及职务评审公开包括聘任指标、方案、结果;职称评审指标、条件、程序、结果。
六、教职工福利分配公开包括教职工奖金、福利分配原则和课时补贴等分配依据和结果。
七、招生公开包括招生计划、新生录取名单;学生转学、插班、借读的条件、审批手续、程序及收费标准。
八、大件物品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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