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小区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固定车位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部署安排,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工作。
2、车辆管理员的职责:
(1)负责对停车场(库)的机动车的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
(7)负责对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库)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库)、值班室,岗亭的'清洁工作。
二、管理制度及规定
1、车库出入口门卫管理制度: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搞好车库的清洁卫生。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通报上级,维修更换。
(8)车库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在车库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要劝其离开。
(9)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车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2、车辆管理员交接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3、车辆管理规定:
(1)停车场(库)必须有专职保管人员24小时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岗位责任人姓名和照片、保管站负责人、营业执照、收费标准悬挂在停车场(库)的出入口明显位置。
(2)停车场(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由管理处消防负责人定期检查,由车管员负责管理使用。
(3)在停车场(库)和小区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4)在停车场(库)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在小区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6)集装箱车、2.5t以上的货车(搬家车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车(110、119、120、999等应急车辆除外)、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
(7)不损坏停车场(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8)保持场(库)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4、停车场(库)安全、消防管理规定:
(1)停车场应配置完善的安全管理设施,主要包括:照明设备、行车指示标识、安全监控设施、消防报警装置及有效的灭火器材。
(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停车场。
(3)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在停车场内加油、吸烟、动用明火。
(4)严禁在停车场内私接电线。
(5)严禁在停车场内嬉戏、玩耍及进行其它不安全的行为。
(6)停车场实行专人管理,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负责车辆进出引导、停靠及车辆的交通疏导,防止交通事故和交通阻塞等现象的发生。
负责停车场内车辆停放整齐有序,保持停车场环境卫生整洁;
负责停车场内车辆的巡视检查,发现漏水、漏油及未关车门等现象,要立即上报中控室值班人员,并做好《停放车辆情况记录表》的填写;
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5、停车场(库)值班室消防安全制度:
(1)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值班室。
(2)值班室内禁止吸烟,并贴有禁止吸烟、110、119等标志。
(3)值班室配有应急疏散指示图、内部消防安全指南、紧急电话录、所在区域的派出所电话地址等。
(4)人离开房间时,应将房内的电灯关掉。
(5)值班室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烙铁等电热工具,禁止使用射灯和动用明火。
6、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1)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要遵守停车场(库)的管理规定。
(2)车辆必须按停车场(库)的交通指示标识和车场管理员的指引行驶,不得逆行,不得在人行道、绿化带上行驶,严禁鸣喇叭,进入停车场时限速5公里/小时。
(3)固定停车位停放固定车辆,所有车辆的停放不得超出车位划线范围。
(4)车主将车辆停放后,应关闭好门窗,锁好车门,勿将贵重物品放在车内。
(5)遇有社区重要活动,需要占用临时停车场时,应提前张贴通知。
(6)车主应爱护停车场内公共设备设施和消防器材,造成公共设备设施和消防器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禁止在停车场(库)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7、车辆被损处理方法:
(1)发现车辆在停车场(库)内被碰撞、磨擦造成损坏时,车场管理人员应记下肇事车辆车牌号,并及时上报车辆管理负责人进行处理。
(2)车辆管理负责人按规定协助事故车主办理相关保险理赔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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