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2023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2020-11-29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深化,依法行政成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客观要求。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和公务员是依法行使政府职能,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他们能否运用法律手段来规范和引导依法行政,将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新时期要求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和公务员必须增强自身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真正实现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才能潜移默化地为经济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制引导和示范,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决策问题遵循法,解决问题依据法,言论行动符合法,依法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改革开放至今,我市无论官方还是坊间法律氛围都极为浓厚。作为一名身处其间的公务员,尤其感受到整个公务员系统从上到下依法行政的强烈意识和群体共识,同时还起到了引领整个社会法治意识的提高,而且也为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注入了必备的要素。这些年,临海市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离不开广大公务人员对学法用法的热情和对依法行政的坚守。然而在当前的发展形势下,我们更应该清醒地看到,要进一步深化广大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大力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学法工作的落实

  一是市、县级领导率先垂范。“四五”普法以来,市级四套班子领导和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定期参加法制讲座。二是完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高度重视,普遍建立了党委一把手任组长,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工作。三是落实具体任务,实行工作责任制。各级行政机关结合自身实际,相继制定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学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层层落实任务,分步骤具体实施,把学法用法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保证了学法用法工作的落实和责任到位。

  (二)不断完善学法用法机制,提高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和公务员依法办案、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为促进学法用法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需将领导干部、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和公务员等学法用法工作,制定具体的目标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从组织建设、制度落实、实施措施、学用结合、经费投入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将每次的考核结果纳入市政府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与年终目标管理奖挂钩。各级司法机关、执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照要求,制定一系列学法用法制度,保障学法用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继续绷紧依法治国这根弦。

  现在,依法治国观念深入人心的局面来之不易,作为倡导者和实践者的主力军公务员队伍,更应把依法行政这根弦绷得更紧一些,时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否则稍有不慎就会积累矛盾。更为严重的是,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背景下,一旦“法治精神”在人民群众心中被破坏,就很难修复。

  (四)应把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得更严一些。

  制度是最具稳定性的,但制度必须付诸实践才会真正有价值。当前,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方面已经有了不少制度,如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集中培训制度、学法登记制度等等,但由于学法用法工作本身难以确立标准加以考核,又无硬性的奖惩措施,致使这些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有的被束之高阁、有的走走形式。在因制度弱化导致的上无压力下无动力的情况下,部分公务员提不起学法的精气神和用法的自觉性。在将来的学法用法工作中,应重点在严肃现有学法用法工作制度上下工夫,真正发挥制度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同时,还要探索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一些新的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如抽样检查制度、闭卷考试制度等,特别是完善群众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立学法用法工作硬任务硬要求的性质,真正提高广大公务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严格依法办事,加强自身管理,坚持“依法用权”与“依法自律”的辩证统一。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干部居于执法掌权的重要地位,是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侵袭的重点。只有带头学法用法,才能警钟长鸣,自觉地用法律约束和矫正自己的行为,才能不断增强抗腐蚀的能力。所以,领导干部只有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才能履行职责、胜任工作,才能向广大人民群众展示我们党和政府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正确理念。牢牢树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健康深入发展。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