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了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积极参与省市级教学评优活动和学科竞赛辅导,提高教师教育教学及科研水平,有效提升教师教书育人的技能,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考评小组
组长:宋亚军
副组长:王永平
成员:各处室主任
三、考评内容及程序
1.考评内容
①教研论文发表或获奖
②科研课题获奖
③优质课获奖(包括录像课、说课、教案、课例等)
④优秀课件制作获奖
⑤学科竞赛获奖
⑥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其他类型的评比活动
2.考评程序
个人申报:以学年为时间单位,将本人在上一年7月至本年6月(以发证或领取证书时间为准)符合本考评内容的个人获奖评优成绩进行总结,填好有关申请表格,并附上各类获奖原件,一并上交校教研室。
四、教科研成果奖励
学校将在每学年结束时进行评定,与教学质量奖同时领发。
1.在正规出版社、报刊社公开出版发表的教育专著、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实验报告、经验报告等。市级报刊每篇50元,省级报刊每篇100元,国家级报刊每篇200元。
2.在区、市、省、国家级教育主管部门论文评比中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实验报告、经验总结、教学反思等。区级30元,市级50元,省级100元,国家级200元。
3.区级以上教育科研机构批准立项的课题、成果鉴定、评审的科研成果等。通过成果鉴定的课题:区级100元,市级200元,省级300元,国家级500元。
4.在校级论文评比中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教学反思等,每篇奖励20元。
5.优质课与优秀课件评奖参照第2条论文评比奖次。
6.学科竞赛所辅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奖励每生60元,省级每生50元,市级每生30元,区级每生20元。
五、附则
本制度由考评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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