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实际归属人):
乙方(挂名登记人):
甲乙双方系母女关系,为明确位于 房屋(以下简称房屋,房产证号(或两规回执号): )的出资及权属问题,双方特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确认,上述房屋及土地均由甲方出资购买、建设,乙方实际上没有出资。
二、乙方清楚且明白,上述房屋及土地只是登记在其名下,真正的权属归甲方所有。
三、如国家政策允许,经甲方通知后,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全部由甲方承担。 四、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房屋进行处分(包括转让、抵押、抵债、出租等),也不得以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对外签订有关上述房屋权益的合同。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本协议自甲方、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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