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离校安全保证书 为了确保我院毕业生离校外出实习、应聘、工作期间的安全,严格学院与毕业生之间的责任界限,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特向学院作如下安全保证:
一、本人在离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不做任何违纪违法的'事情。
二、在离校期间,保管好自己的钱、财、物等,并对自身的安全负全部责任。主动学习安全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自身的安全。
三、以一名合格的大学毕业生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不作出任何有违院规院纪的言行,在外树立我院的良好形象。
四、走上实习或工作岗位后,遵守实习或工作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质保量完成单位交给的各项任务。
五、经常与学院保持联系,若需更换实习或工作单位必须及时向原实习或工作单位和学院报告,并告知学院新的实习或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
六、在实习、工作、生活中如遇到本人难以处理的事情,及时向实习或工作单位和学院报告,以争取事情的妥善解决。
七、坚决与传销组织划清界限,拒绝从事任何形式的非法传销活动,提高警惕,不轻易听信任何人,以免上当受骗。
八、本人自愿遵守以上各条保证,如有违反由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学院对此概不负责。
九、本保证书一式两份,系(部)、学生本人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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