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查工作总体情况
根据威教通〔20xx〕141号威宁自治县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检查清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为督促落实和进一步完善我县学生资助政策、切实提高资助政策执行效果,确保各项资助资金能专款专用,现将《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检查清算工作的通知》(黔教助发〔20xx〕107号),我校对20xx-20xx年国家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我校享受资助的项目为幼儿园学生资助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两项。20xx年资助资金已发放到学生家长的手中。
二、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一)资金落实情况
1.政策实施范围
享受资助的项目为幼儿园学生资助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两项
2.资金管理情况
我校在小海教育管理中领到资助资金后,及时通知家长签字,拍领取资助资金照片后存档,上交。坚绝不挪用其资金。
(二)资金监管情况
在资金监管方面,我校成立领导小组,在发放时,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到现场做发放监督,家长领到资助资金后,必须签字,拍照。并且在公开场所进行。
(三)经费使用效益
我校资助学生数较少,20xx年资助学生数为2人,占幼儿人数的2.5%;20xx年资助学生数为8人,占幼儿人数的9.7%。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人数为20xx年为11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人数的1.9%。
(四)资助育人情况
我校在接到相关文件精神和分配名额后,及时在校会上向各位班主任和其他科任教师宣传文件精神,对农村贫困家庭、因病返贫,农村单亲家庭、孤儿,军属贫困家庭进行摸底调查,然后再向各班分解名额。由学生家长提起申请,登记造册,再到所属村民委员会签字确认。
三、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在自查中,发现许多家长在对自己的基本情况理解不太熟悉,如家庭经济收入等。虽然有些家庭在表面上属于农村贫困家庭、因病返贫,农村单亲家庭、孤儿,军属贫困家庭,但相对来说的,有很大一部分还比较困难,需要我们再次摸底调查,做到有的放矢。
四、有关意见和建议
由于威宁是贵州省人口大县,属于乌蒙山集中连片贫困地,国家级贫困县,资助力度应该加大,名额分配应该多一点。近年来,由于农村贫困家庭人多地少,出现超生等现象,所属村民委员会为了完成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在向村民委员会签字盖章时,就向这些贫困人员征收社会抚养费,造成不敢要这部分资助。建议程序减少,减轻贫困家庭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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