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明确旧机动车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售车方简称为甲方,购车方简称为乙方)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1、甲方将车主为 ( )的 二轮摩托 车,牌号:( ), 上牌登记年份:( )发动机号:( ) 车架号:( ) 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 ( 人民币)元,
2、本次交易纯属甲,乙双方自愿,钱,车交付两清,不再另立字据,双方签字即生效,不得反悔,乙方付清金额后,产权归乙方所有。
3、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 年 月 日起)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法律责任,与甲方及车主无关。
4、该车自交车之日起,以后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等)。
5、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车质量双方当场认可为准,手续由乙方验证确定,甲乙双方车款两清后概不退还。
6、随车证件:(有证件的勾,无证件打*)
1,行驶证( )2,附加费证( )3,营运证( )4,认定合同书( )
7、本次交易生效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日期: 乙方/日期: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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