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甲方:
乙方:
甲方同意由乙方承包xx项目
水电安装工程的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
_________
三、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室内给排水(含管道预埋件、给排水管道、五金安装、管道开孔、开槽及孔洞封堵)、强电工程(含管线预埋、穿线、电箱安装、面板安装、灯具安装、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系统安装)、弱电工程(埋管及引线、配合穿线单位完成穿线)、消防预埋、设计图纸变更修改项目等(根据变更情况另行定价)。
四、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
本工程在承包范围内以包工包小型工具及辅材(如:电胶布、生料带、麻丝、油漆等,不含主材)、包安装调试(弱电部分配合穿线单位完成穿线)、包进度/工期、包质量、包保修、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甲供主材材料卸车费、保管费、二次搬运费、各种施工措施费、赶工费用等、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验收合格标准、包施工中乙方工人安全保护用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在内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各项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干价内容)
(1)室内水电工作内容:
1、给水部分(完成水表井后给水部分):室内给水立管、横干管、支管安装,包括管道支架安装、阀门、水龙头及堵头安装、图纸范围内的套管预留预埋、洞口预留及封堵工作。管道安装完毕进行试压、冲洗并保证合格(包括配合成形后的整个管道系统的给水管道通水试验及管道冲洗;承压管道系统、设备及阀门水压试验;给水系统管道清洗等);每户生活阳台安装一个水龙头,其余给水出口用堵头封堵。
2、排水部分(接至第一个检查井):室内排水管立管、横管安装。管道安装包括开槽、开孔、支架安装、地漏、雨水斗、透气帽、伸缩节、阻火圈安装等整体工作以及图纸范围内的套管预留预埋、洞口预留,封堵。管道安装完后进行管道通水、灌水、通球试验以及压力排水的试压工作。
3、强电部分(电表箱后部分):包括配电房各层电缆和配电柜的安装及接线,进、出线相关的穿管、金属线槽或桥架安装、线缆敷设、箱内配线工作。各层按图预埋线管及管内穿铁丝、开关、插座、灯具底盒安装,保证线管畅通及配合相关专业管内穿线工作。公共照明的埋管,穿线、开关、灯具、插座安装。保证电气系统调试及供电范围内相关设备调试合格,以及电气绝缘电阻测试;电气器具通电安全检查;照明全负荷通电试验;线路、配电箱(盘)、插座、漏电保护装置等接地、接零检验;等电位联结测试等。
4、弱电部分:所有室内弱电线管、线盒的预埋,并保证管线畅通及配合弱电专业公司完成穿线工作;
5、消防部分:所有消防管线主体结构施工中的预埋;
6、所有预埋、预留洞口的封堵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含建设单位分包由乙方预埋、预留部分)。
(2)其他事项:
A、本属乙方工作范围若乙方因故不能施工或在限定时间内未能完成,导致甲方安排他人完成时,所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B、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料净(如由其它班组完成则扣除相应费用);
C、所有水电预埋及安装工程包括未施工前甲方对部分施工内容提出的变更;
D、施工完成后协助甲方填写各种资料包括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及初始竣工图等;
E、甲方以书面通知形式要求增加或修改的工程内容,产生的费用按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乙方不得拒绝,且必须在甲乙双方协商的完工的期限内完成,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亦由分包人承担;
F、开槽安装管后,先固定,再用砂浆补好;如打坏已砌的砖墙,由乙方自行补好。
G、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更改造成的返工,或者项目部安排的其它零活不在此活动报价范围内,产生的工费由项目部签字认可,费用另计。
五、承包单价及结算方式:
1、承包单价:
该承包单价按建筑面积以平方单价劳务包干,该单价为不含税价 元/㎡。
2、结算造价以乙方实际完成并经甲方核定的建筑面积为准。
3、结算方式:
本工程结算按竣工图纸,结算造价按合同规定进行结算;
结算条件
合同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完成,并经验收合格;
质量缺陷处理全部完成;
所借用甲方工具、设备、材料均已全部归还;
工人已全部退场并将锁使用房屋打扫干净全部归还给甲方。
六、付款方式
(一)甲方工程款支付:
1、工程进度款支付:进度款按当月施工进度,在当月25日前进行工程任务书填写,并进行申报、审核及审批,审批无误通过后,预计次月15日前进行支付。
2、主体施工阶段甲方按完成总价的20%
进行计价;乙方开槽、配管安装阶段按完成总价的15%
进行计价;给、排水安装调试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完成总价的20%
进行计价;室内穿线、开关、电气元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完成总价的25%
进行计价;整体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6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到总价的95%;剩余5%
工程保修金待竣工验收后1年内无息支付。
3、工程进度款需在当月25日前进行工程任务书填写、申报、审批。
4、承包方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其它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负。
5、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承包方应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不可以以任何理由组织工人上访和聚众闹事,如有类似情况发生,一切后果由承包方承担,并承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七、材料条款
1、本合同承包范围内所有材料凭甲方现场管理员签发的材料单到仓库领用并负责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乙方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交材料计划单,乙方配合裁量进库管理)。
2、所有材料在完工时必须建立统计台帐,在结算前全面严格审查是否超额主材超出材料总计划数量的10%材料结算时套用甲方物资采购单价计算赔偿。
八、双方职责
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甲方在乙方进场后,提供给乙方水电施工图一套;
(2)、甲方对乙方进场人员作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交底和有关规章制度的交底工作;
(3)、协调乙方与各施工班组的各项事宜,临时施工用水、用电、塔吊、施工电梯使用,保证乙方运送材料通道畅通;
(4)、负责签收乙方提供的相关工程资料、报告、对乙方隐蔽工程及分期工程、工程进度、予以确认;
(5)、负责、派员与乙方办理与建设方各项签证、及参与调试测试等各项工作;
(6)、在施工中甲方不得故意刁难乙方,如乙方确实不能满足甲方对工期、质量、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甲方有权将乙方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程包给其他单位完成,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实结算给乙方;
(7)、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中因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浪费达不到合同约定而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权利。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职责
(1)、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及国家规范精心组织有力的管理班子,足够的施工机械,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及施工说明书具体要求,确保工作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2)、必须服从甲方、业主及监理人员的施工安排,协调管理和监督检查;
(3)、乙方在施工中,如因质量不合格或达不到施工规范给甲方带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如因甲方所造成的原因,由甲方全部负责);
(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安检、质检、复检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并承担给甲方带的工期延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甲方造成的原因,由甲方负责)。
(5)、乙方所有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服装及安全帽使用符合甲方要求;
(6)、乙方必须保证按时支付劳务人员的工资,每次必须向甲方报送民工工资发放表,杜绝民工就劳动报酬上访事情的发生;
(7)、乙方食宿,由乙方自理,乙方人员一律不得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8)、乙方安全文明施工范围(安全通道、四口五临边、周边防护现场的清洁文明施工,材料次序堆码)。
(9)、承包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发包方指派的的现场专管人员递交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含2张半身像)、特殊工种(电工、高空作业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积极配合发包人的技术指导,施工中不得与发包人发生冲突及聚众闹事,一旦发生,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0)、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发包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11)、承包方用工必须遵守昆明市政府有关规定,承包方的现场操作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的安全事故、质量问题和一切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相关的一切责任,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安全
乙方必须为进场施工的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国家安全规范施工,如乙方在施工中因乙方违规操作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争议处理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到一致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2、双方争议不能得以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送。
十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工程验收完毕,保修期满,资金付清,本合同终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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