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有 荒山地名为:面积大约20xx亩,四至范围东 ,南 ,西 ,北 。该片荒山近年来一直闲着不用,为了充分利用其经济价值,同时使其不致长期荒芜,甲方愿意将该片荒山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经全体村民会议决定,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地名)范围内土地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管理。
二、经营方式及报酬,按以下 项确定:
(1)乙方每亩付给甲方40元,一次性付清。
(2)乙方从6年起每年每亩付给甲方20元到合同期满。
三、承包年限贰拾年,从20xx年元月 日起至2030年元月 日止。合同期满,土地及产权全部无偿归还甲方。
四、甲方必须保证该片土地与其他四邻没有任何权属纠纷,
保证没有任何人干扰乙方施工。
七、乙方取得该山的开发承包经营权后,在申报项目过程中,如需要甲方出面,甲方必须予以配合。
八、乙方在承包经营陆年后,从第七年起,如不按时支付甲方承包费,甲方有权收回承包地,并且不给乙方任何赔偿。
九、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同时,该合同也不因甲方负责人的变更而变更。
十、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结果与此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先自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双方均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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