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抚宁县教育局安排,今年我县春季田径运动会定于4月16日至4月17日在县职教中心举行。因路途较远,中心校决定统一租赁车辆往返。为了保障师生人身安全,顺利完成各项比赛项目,特制定本租赁车辆协议,以明确权责。
租赁车辆户主: (以下简称甲方)
租车方: 留守营学区中心校(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权责:
甲方:
1、按乙方要求提供所需车辆,证件齐全,(包括交通保险、车辆年检证营运证等)保证车辆完好。
2、驾驶员要有5年以上驾龄,驾驶车辆与准驾车型相符。
3、在规定时间保证按时接送乙方。
4、在路途发生一切不安全事故或其它突发事件概由甲方负责。
5、学校所付租车费含车费、油费、司机服务费。
6、驾驶车辆不超员、不超速。
乙方:
1、按时组织师生到指定地点侯车。
2、教育学生乘车安全,保证车内卫生,爱护车内设施。
此协议一式二份:车主一份、留守营学区中心校一份
租赁车辆车主签字: 中心校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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