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其自己的两块水田转让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订出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执行。
一、转让项目。必背镇桂坑村委会大塘坑一村门口前,地名为水利面的两块水田,面积为零点玖亩(亩),东至大圳路,南至水圳,西至盘才堂,北至盘伟明。
二、转让费用。转让费为壹万陆仟叁佰捌拾元整(¥.00元)。
三、付款方式。双方到必背镇司法所办理转让手续后,乙方立即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费用。办理转让的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征用土地,各方都应服从。甲方应协助乙方获得适当的补偿。
五、本合同一式三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必背镇司法所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起法律效力。如有违约,可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日期: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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