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甲方):
买方(乙方):
为更好地开展业务合作,甲乙双方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发布和确认命令
甲方收到乙方的订单申请后,将本合同传真给乙方,乙方确认并签字盖章后寄回。甲方收到后,将根据合同安排交货。
二、商品相关信息
三、交付和接收协议
1、演出地点:昆明。
2、交货时间:20xx年4月16日前。
3、交货地点:货物将交付至乙方指定的地点(昆明),运费由甲方承担
4、装卸责任及风险承担:甲方负责将货物交付至约定的交货地点;货物到达约定地点后,乙方负责卸货,并承担卸货过程中的一切责任和风险。
5、乙方或其收货人应在甲方的发货清单上加盖有效的收讫章并签字,并注明收货时间。
四、货物的质量验收和质量异议
乙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货物的质量检验。如对货物质量有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如果在七个工作日内未能做到,则视为该批货物的质量已经得到认可。甲方收到乙方书面质量异议后,还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五、货物的'质量验收应以货物制造商的企业标准为依据,除非双方对验收标准另有书面约定。
如双方对质量验收有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应将有关产品提交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如有异议,可由另一机构申请复验。
六、解决先付款后付款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货物的,视为违约,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违约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总值的1%,每逾期十天增加1%。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货款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违约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总值的1%,每逾期十天增加1%。
八、补充说明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后的修改和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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