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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坡承包合同集锦

2020-09-03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甲 方:

  乙 方:

  为了充分利用社会劳力为施工生产服务,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本工程交由乙方配合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劳务项目概况

  1.劳务项目工程名称: 挡土墙、护坡及水沟砌筑

  2.劳务项目工程地点: 本合同段K20+740-K30+680

  3.劳务项目工作范围:基坑20cm内的清理、砌筑、沟缝及养护

  第二条 工期

  本工程开工日期20_年2月,全部工程竣工日期20_年 4 月 30日。

  第三条 劳务承包方式及劳务价款

  1.本劳务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单价承包,劳务单价一次性包定(不含任何税、费),任何情况下不作调整。挡土墙、护坡统一按160元/m3,水沟按175元/m3,以甲方技术交底数量为基础按乙方实际完成,经甲、乙双方共同收方签认的工程数量进行验工计价,如乙方实际完成数量大于甲方技术交底数量,则以甲方技术交底数量进行验工计价。

  2.本合同的劳务单价包括为完成该工程由乙方从进场准备到全部竣工并通过甲方验收所需的一切费用。

  3.劳务价款由双方签认的工程数量乘以劳务单价确定。

  第四条 物资供应

  1.本合同工程的片石由甲方组织供应。单价按:砌筑完收方,53元/m3,费用由乙方负责。山砂由乙方自行购进,但必须经试验检测合格才能使用。

  2.甲方供应乙方的片石用量,由甲方按设计图纸指标按乙方月度用料计划组织供应到指定的地点,用料计划的提供日期为每月的20日前,不按时提供计划造成计划供料滞后的责任由乙方自负。

  3.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需报甲方进行质量检验,未经检验的材料禁止进场使用。乙方使用未经甲方检验合格的材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施工机械设备、料具及电力

  1.乙方应当按照承诺投入劳务施工所需的施工机械设备及料具,乙方已充分了解和认可本合同约定的劳务价款已包括该施工机械设备及料具的使用、折旧等费用。

  第六条 工程质量

  1.乙方严格按设计文件、现行规范、规则、验收标准组织施工。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接受甲方及甲方主管单位、业主及监理的质量监督检查,检

  查中提出的问题乙方必须认真改进,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部位,乙方应立即进行整改,若需返工处理,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定期的对乙方的施工进行检查,若发现不按规定施工,甲方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并限期改正。乙方接到甲方限期整改通知书拒不改正,甲方有权命令乙方限期退场,按乙方违约终止合同处理。

  第七条 施工安全

  1.甲方在乙方进场施工前,对乙方承担施工的工程要进行安全交底,提出安全要求,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2.乙方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接受甲方相关人员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3.乙方应对其在施工现场的劳务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4.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管理办法。

  5.乙方必须具备劳动防护、保险、环保等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费用投入,若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费用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6.乙方已充分了解和认可本合同约定的劳务价款已包括该工程所应投入的劳动防护、保险、环保等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费用。

  7.乙方承诺:凡不属甲方原因引起的各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补偿。

  第八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全面负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技术、安全生产等管 理工作;

  2.按照乙方片石计划,按时供应乙方的片石。

  3.指定技术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对施工作业面技术、工艺、质量进行全面、全过 程管理及控制;

  4.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提供文明施工费用及设施;

  5.有权对劳务人员进行环境保护的教育。

  6.甲方负责当地协调工作。

  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劳动力使用计划要求和合同约定,提供能够保证工程建设需要的具有专业技能的劳务人员;

  2.服从甲方技术人员或现场负责人的统一管理,按照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协助甲方做好劳务用工的各项管理;

  3.加强对其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教育,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4.劳务项目完成后,负责清理施工现场。

  第九条 工程验收

  工程全部完工,并已按合同约定圆满地通过了各分项工程验收后,乙方可向甲方写出工程完工报告,要求进行工程完工验收。对甲方在验收中提出的问题,乙方应即时处理完成并报请甲方组织复验,验收合格后共同写出验收报告,报告中确定工程验收的数量、质量标准等。

  第十条 劳务工程款的支付

  1.本工程的劳务工程款按月验工、工程完工清算的方式结算。

  2.月度结算是按每月收方经双方代表签认的工程量及相应的劳务单价计算乙方的劳务工程款。甲方每月26日对乙方进行现场收方。26~30日双方签认收方数量、片石材料等资料,甲方根据以上资料在次月5日前结算,甲方计量工程款到位后即时支付乙方相应的工程款。

  3.甲方应当按照经审核签认的劳务工程验工单,扣除乙方当月片石材料费用,并按验工总价的10%预留质量保证金,其余5%年底付清,另外5%待劳务工程全部完成验工审核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

  如乙方转包或再分包工程;或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材料或违章操作造成工程质量严重不合格;乙方连续30天完不成甲方计划要求严重影响工期要求等,甲方可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

  1.不可抗力

  因不可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双方按以下方法承担:

  1.1.工程本身的损害,如甲方得到业主索赔则给予乙方一定补偿。

  1.2.甲乙双方人员伤亡由各自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并经验收合格,甲方支付完毕劳务工程款后,该合同自动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合情合理、互谅互让的原则另行协议,书面确认,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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