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连锁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合作宗旨
共同开创连锁餐饮经营事业
第二、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连锁餐饮产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筹措、设立、经营、推广、管理;
第三、合作期限
本合同生效时起至止,并仅限于双方共同设立的前两家实体餐厅
第四、合作方式
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乙方以委托顾问的方式为甲方提供餐厅食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设立筹备等; 甲乙双方以合伙关系,共同经营管理连锁餐厅第一间及第二间实体餐厅。
甲乙双方根据产品研发和连锁餐厅的设立进度分期分批进行投资。
具体如下:
1.设立第二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实体店铺设立前日内交齐,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第二家实体店铺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能参与该实体店铺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向乙方支付元月的研发经费,该经费包含产品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通讯费、车船费、材料费、厨具器具费等;
②向第三方购买相关餐饮核心产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该产品配方之所有权,并有权不向乙方披露;
③组织餐饮产品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连锁餐厅之经营权、商标权、产品之所有权等为甲方享有;
⑤负责确定连锁餐厅的品牌、定位、设计,并享有其所有权;
2、合伙期间各项决策由甲 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确定。
甲方为合伙负责人。
第六、保密条款: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伙或合伙之外从对方获得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许可别人使用,违反本条将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第七、纠纷的解决
第八、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连锁餐厅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东莞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
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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