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分会、各会员单位:
20xx年是中国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周年,恰逢我市物业管理诞生20周年,为回顾我市物业管理创业历史,总结发展经验,宣传和弘扬物业管理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突出作用,提高和扩大物业管理行业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推动物业管理的科学和可持续发展,本会决定以此为契机,在全市开展物业管理改革发展20周年行业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㈠向资深物业服务企业经理人和先进模范人物颁发荣誉证书
1.从业15周年资深物业服务企业经理人;
2.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
㈡开展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20强排名活动(详见《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周年全国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排名活动实施办法》)
㈢向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颁发物业管理改革发展20周年行业贡献奖
1.优质服务贡献奖;
2.管理创新贡献奖;
3.经营创新贡献奖;
4.履行社会责任贡献奖;
5.诚信守法贡献奖;
6.节能降耗贡献奖。
㈣向表现突出的一线员工颁发物业管理改革发展20周年爱岗敬业奖
1.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爱岗敬业奖;
2.物业管理员爱岗敬业奖;
3.物业管理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技工爱岗敬业奖;
4.物业管理秩序维护员爱岗敬业奖;
5.物业管理清洁工爱岗敬业奖;
6.物业管理绿化养护工爱岗敬业奖。
二、推选范围
在本市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企业、个人。
三、申报条件
㈠从业15周年资深物业服务企业经理人
在1996年9月30日之前开始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担任物业服务企业三总师以上职务,对行业有突出贡献者。
㈡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
在物业管理行业工作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表彰,现仍在物业管理行业工作,对行业有突出贡献者。
㈢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20强排名活动(详见《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周年全国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排名活动实施办法》)
㈣物业管理改革发展20周年行业贡献奖
对在服务、管理、经营、履行社会责任、诚信守法、节能降耗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有创新精神和良好社会影响力的物业服务企业,分别颁发物业管理改革发展20周年优质服务贡献奖、管理创新贡献奖、经营创新贡献奖、履行社会责任贡献奖、诚信守法贡献奖、节能降耗贡献奖。
㈤ 物业管理改革发展20周年爱岗敬业奖
1.先进项目经理评选条件
⑴ 担任物业管理项目经理20xx年以上,有物业管理经理上岗证;
⑵ 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⑶ 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和政策,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能按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工作中有创新并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
2.先进管理人员评选条件
⑴ 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5年以上,有物业管理人员上岗证
⑵ 有较强的管理能力,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⑶ 在物业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和典型事迹;
3.先进服务员评选条件
⑴ 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5年以上,有相应的上岗证书;
⑵ 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工作中有创新并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
各企业推荐本企业内表现特别突出的项目经理、管理员、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技工、秩序维护员、清洁工、绿化养护工各1名,分别参评物业管理改革发展20周年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爱岗敬业奖、物业管理员爱岗敬业奖、物业管理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技工爱岗敬业奖、物业管理秩序维护员爱岗敬业奖、物业管理清洁工爱岗敬业奖、物业管理绿化养护工爱岗敬业奖。
全市突出成绩企业奖每项评10个、个人奖每项评20人,以上各奖项不重复获奖(不含20强活动)。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市物业管理协会负责,各区分会负责组织本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自荐后初评,在此基础上成立市评委会并做好评审工作。具体协调工作由协会秘书处负责。
五、活动原则
㈠ 诚信守诺原则。凡参加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本着诚实守信的精神,所申报材料务必真实,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参加资格和奖项,在行业通报批评并记录于企业诚信档案。
㈡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活动透明公开,结果在市物协网站上公示,接受行业监督。
㈢ 保密原则。活动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申报数据、结果均不得外传,如有泄漏,责任人将承担相应后果。
六、活动流程
㈠ 各单位指派专人登陆市物协网站,阅读活动通知,下载申报表格。
㈡ 各申报单位、个人认真按照要求准备各奖项的申报材料。
㈢ 于20xx年5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打印件(1份)报送区分会,电子版(1份)送市物协秘书处转评委会,5月16日区分会将初审的打印材料报市协会秘书处。
㈣市物协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审查或抽查审核。
七、纪律要求
㈠ 本次表彰活动各阶段均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申报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
㈡ 在申报和评审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并经查实的,取消参加资格和奖项。
八、时间安排
表彰活动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㈠ 区分会受理申报初审:20xx年5月1日—5月15日
㈡ 市评委审核:20xx年5月16日—6月15日
㈢ 公布:20xx年6月25日
㈣其中“20强排名活动”申报材料于4月10日前将打印材料(1份)报区分会;将电子版材料(1份)报市物协秘书处。区分会受理申报及初审时间为4月10日—4月20日;4月21日前区分会将初审材料报市协会秘书处,市评委审核时间为4月21日—5月15日;公布及报省物专委时间为5月30日。
九、联系方式
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
邮箱: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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