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系的实质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存在的特定权利义务关系。主体是参加合同法律关系,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的当事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是基于出生而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生命的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关系客体有物、行为、智力成果。法律上的物是指为人们控制,并具有经济价值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可分为动产不动产,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特定无与种类等。
行为实质法律关系主体有意识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活动。有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形式。另行政行为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裁定以及仲裁机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法定代理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维护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利益设立。
合同担保的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公正鉴证相同点:除另有规定外都实行自愿申请原则;合同公证与鉴证内容和乏味相同;目的都是为了证明合同的合法性与真实性。不同性质不同鉴证是行政管理行为公证是司法行政行为;效力不同公证高于鉴证;法律效力的适用范围不同,公证作为司法行政行为按照国际惯例在国内外都有法律效力,鉴证作为行政管理行为效力在国内。
合同法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遵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原则。合同的内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的地点期限或者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要约: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承诺只能向要约人作出;承诺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承诺必须在承诺期限内发出。
合同生效的条件: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是;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无效合同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后果,返回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收归国有。代位权和撤销权
合同终止:债务已经按照预定履行: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消;债务人依法讲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违约是以补偿性。方式:继续履行;采取不久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定金罚则。解决合同争议:和解、调解、仲裁、诉讼。仲裁原则:自愿、公平合理、仲裁一发地里进行、一裁终局原则。
邀请招标的有招标原则基于能力的选择。监理合同的酬金: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建设合同特点: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合同履行的长期性;合同内容的复杂性。范本的组成: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附件。合同计价的方式: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检查施工方式:巡视,旁站,平行检查。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合同文件:合同协议书、中标函、投标函、合同专用文件、合同通用条件、规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