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安置区7号楼的6号门面买卖事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位于琴凼安置区7号楼的6号门面(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人民币壹仟柒佰捌拾元每平方米(¥元/m2)价格出售给乙方。
二、双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后乙方先交付贰仟元定金给甲方,待甲方获得安置区门面主权并移交给乙方后,乙方两日内一次性付清该门面的购置总价款(其中定金用于抵扣该门面总价款)。
三、甲方获得产权证后两日内将产权过户给乙方,并主动牵头办理相关手续。
四、甲方因自身原因或该门面存在产权纠纷不能将该门面出售给乙方的视甲方为违约。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
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除退还门面或购门面所有价款外另赔偿对方违约金叁万元。
六、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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