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按照省、州相关要求,结合我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发动广大城乡群众在熟悉的人群中推荐好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好事。通过推荐、评议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感人事迹,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并积极参与这一生动具体的道德实践活动,有效促进好人好事不断涌现,为争创省级文明城市提供有力的道德和精神支撑。
二、活动内容
x. 组织推荐。通过宣传发动,集中推荐一批“建始好人”候选人。每个乡镇要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种类型中至少向县文明办推荐四种(四名)不同类型好人候选人;县直各单位可在单位内部或身边人群中至少向县文明办推荐一名“建始好人”候选人。
x. 初步筛选。县文明办在组织推荐结束后,对候选人进行初步筛选,确定xx名候选人进入专家评议。
x. 专家评议。对xx名候选人进行最终评议,评选x名“建始好人”,x名提名“建始好人”。
x.推介宣传。通过媒体对“建始好人”进行重点推介和广泛宣传。
三、具体步骤和时间安排
x. 组织推荐阶段(x年x月x日至x年x月xx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通过宣传发动,按“我推荐 我评议身边好人”的推荐标准(附件x)、推荐材料格式(附件x)集中推荐一批“建始好人”候选人(以电子版形式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和相关活动照片)报送至县文明办。联系人:房青,邮箱: ,联系电话:。
x. 专家评议阶段(x年x月x日至x月xx日)。县文明办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入围的xx名候选人进行最终评议。
x. 集中推介宣传阶段(x年x月)。对评选出的“建始好人”进行集中推介宣传。
四、工作要求
x. 提高认识。“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是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也是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测评指标。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组织发动干部群众、社区居民、中小学生参与到“我推荐 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中来。
x. 严格评审。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重点围绕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推荐“建始好人”,好人事迹要认真挖掘、提炼、整理,要真实感人、影响广泛、民意认同,要认真做好推荐人选的事迹核实、征求意见、组织审核等工作,确保推荐出可信、可敬、可亲、可学,经得起时间检验的“建始好人”。
x. 加大宣传。县文明办将在县级两家媒体开辟专栏持续开展“建始好人”宣传活动。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也要利用好本地、本单位的公益广告牌、宣传栏等阵地公布“建始好人”的推荐方式、宣传“建始好人”事迹,将“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打造成引领社会文明风尚的有效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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