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为以物换物易物交易双方,丙方作为专业的易物公司在充分遵守易物行业的惯例的基础上制定易物三方交易合同。
第一条:各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乙方应披露其真实身份,提供身份资料(企业登记资料)、电子邮箱、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并保证所提供资料信息内容的真实、合法、有效。甲、乙任何一方资料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丙方及交易相对方,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
2、甲、乙方必须各自保证其提供交易的物品真实、来源合法并具有合法的处分权。以下物品不得交易:国家禁止销售的或限制销售的物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的物品、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的或是丙方认为不适合在丙方交易平台上交易的物品。
3、甲、乙方各自保证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扰交换的正常秩序,不从事与交换无关的行为。
4、甲、乙方应遵守丙方平台的交易规则。为了便捷达成现场交易,甲、乙方要保证所列物品的真实性、可交换性、价值性;还保证遵守《易物通达》商务平台各种规则与秩序。签署方必须无条件承兑并交付物品。物品不能及时交付的,各方应在交易意向达成后3日内到对方指定地点完成物品交付。
5、甲乙双方每达成一笔交易意向,需向丙方缴纳易物所得物品总价格3%的现金作为丙方佣金。
6、若甲乙双方交易的物品需要丙方公正的,应到丙方认可的地点进行。
7、甲、乙方均同意:若在丙方平台达成“以物易物”的交易意向并签署本合同的,需先成为《易物通达》商务平台的会员。会员可享受平台会员的各项权利,申请平台会员按承办方相关规定办理。不同级别的会员所服务内容有所不同,关于不同会员的权利请参考会员权利介绍文件。
8、若甲、乙双方交纳会员年费时,不使用现金交纳会员费,而使用以物易物的方式交纳会员费,则双方需提供与该级别会员服务费相等价值的产品进行交换,如有不属实的信息与产品,应受到相应法律制裁。
9、甲、乙方应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确认同意履行本合同相关约定。甲、乙方因进行交换、获取有偿服务(包括接受丙方服务)而发生的所有应缴纳税费,以及一切与以物易物服务及其它方面的费用均由甲、乙方按照规定支付。、
10、甲、乙方已经获悉丙方提醒,各方应谨慎判断交易物品及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规避风险和损失。
(二)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向甲乙双方提供《易物通达》商务平台,协助客户物色交换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换协助进行协商,以及及时发布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2、丙方将定期举办“以物易物”及其他相关活动。
3、丙方需在甲乙双方达成易物交易并交纳手续费后,以“公平、诚信、分享”的原则协助甲乙双方达成物品交易与兑现。
第二条:免责声明
1、 丙方不能控制交换所涉及的物品的质量、安全或合法性、交易信息的真实性或准确性,
以及交换方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的能力。丙方并不作为买家或是卖家的身份参与交易行为的本身亦不对交易承担保证责任。
2、 任何一方知悉其他交易方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权向丙方举报。
第三条:违约责任
1、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共道德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均构成违约。给
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造成损失一方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丙方有权终止其会员资格,所收会员费不予退还。
2、 甲乙任何一方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的构成违约,除了应向丙方支付会员费外,另应支付丙
方相当于会员费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1)甲乙任何一方在交易成功后,未及时向丙方交纳易物所得物品总价格3%佣金的。 (2)甲乙双方利用丙方平台却私下达成交易逃避对丙方义务的。
3、在本合同中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的物品或服务在交付过程中被发现与其提供方所描述的存在较大差异导致交换无法达成时,丙方有权扣除过错方手续费的30%作为违约金。4、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若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无故提出取消本合同的,丙方有权扣除其手续费的30%作为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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