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省纪委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密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际,结合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集中精力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积极协助党委(党组)抓好本地区、本单位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同时,带头学习、作好表率,务必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各市、县(市、区)纪委要以扩大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开展《准则》和《条例》专题学习讨论,并在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宣讲辅导,帮助纪检监察干部学习领会和把握《准则》和《条例》,为下一步切实转变监督执纪问责方式,做好纪律审查工作奠定基础。
连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纷纷通过召开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传达会、支部会议等形式,学习《准则》和《条例》。“既要掌握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又要把握具体条文。”大家表示,要学深悟透,把握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敬畏纪律,守住底线,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要用思想引领行动,用行动践行承诺,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杭州市余杭区纪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自学、专题学习和专题讨论。大家认为,《条例》的修订意义重大,突出问题导向,细化、实化党章有关规定,实现了规范对象和规范领域的全覆盖。今后要以《准则》为行动指南,以《条例》为纪律红线,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好执纪“尺度”,做到纪法分开,纪挺法前。
“对抗组织审查,作为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一项违纪条款,明确写进了《条例》,这是之前没有的。”缙云县纪委采取逐人领读、系统研读的方式,组织大家重点学习《准则》和《条例》内容,并集体学习中央主要媒体刊发的评论文章,围绕相关条款的修改开展热烈讨论。
目前,杭州、宁波等11个市纪委已组织专题学习,部分县(市、区)纪委也于近日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准则》和《条例》,在原原本本学习内容的同时,针对某些具体条文的修改进行讨论,努力让党规党纪刻印到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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