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湖北中医药大学(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某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湖北省中医药教育的高等学府,乙方为中药制造的龙头企业。因应两会“大力发展中医药”的政策,为共同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的发展,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构建战略性合作关系。结合湖北中医药大学的教育、科技、人才和学科优势,及某某公司药业的行业核心优势,着重围绕乙方核心领域——某某领域进行实质性拓展,建立“产学研”三位一体的合作模式。就加强校企之间在教育、科技、人才等领域的战略合作,达到校企共赢,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共同推进产学研一体化、促进产业化。
(一)新药物及器械研发。乙方将利用其设立的总额为1500万的“某某公司某某科研究基金”为甲方在该领域有市场前景的药物研发、诊疗技术研究、医疗器械研究、保健用品研究提供定向资助。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要求,提供信息服务、技术援助和项目合作研究。
(二)项目开展。在乙方在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平台下,双方可利用这一平台进行产学研一体化项目研究,甲方根据乙方研究的实际需要和委托,抽调专业师资及优秀学生与甲方共同组建项目小组,负责专题项目研究,合力解决专业研究项目。乙方将为研究项目在研究条件及资金方面提供有效资助,并优先用其研究成果。
(三)学术调研。乙方将根据其工作需要,不定期提供相关管理和研究上的课题或市场调研,由甲方学生在学校指导下以团队形式承担,乙方将承担相关课题费。企业战略合作协议(四)资源共享。甲、乙双方将开放各处的研发资源(仪器、人员、信息、资质等)进行共享和进行共同研究,以更好的为研发工作服务。
(五)产业化发展。乙方以其生产、销售网络及其在资本市场上的运作优势和经验,来推进符合甲方发展的研究成果生成,促进其尽快产业化、市场化。
二、互为教学、实践、实习基地。
(一)学术交流。根据甲方教学计划的安排,乙方有义务按甲方的要求派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到甲方组织专题讲座,主题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结合乙方对人才再培训提高的要求,发挥甲方特有优势及学科门类较齐全的综合优势,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积极对乙方开展各种实用性人才培训,提高企业人员素质。
(二)实践学习。乙方以其经营资源为学校提供临床(专科)实习基地和教学实践、学生实习的基地。
(三)相互授信。为利于乙方更好的参与人才培养工作,甲方授权乙方在其下属医院挂牌设立“湖北中医药大学教学医院”、“湖北中医药大学某某专业研究生联培医院”,乙方授权甲方设立“某某公司人才培养基地”“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某某专业人才培养基地”。
三、慈善基金的合作。
本着“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帮扶救助弱势群体,履行企业公民责任,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宗旨及“不求锦上添花,但求雪中送炭”的实施策略,乙方在甲方某某专业类及公共医疗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及研究生院系,设立“某某公司慈善助学金”
(一)乙方从其慈善基金中专门针对甲方设立“某某公司慈善助学金”,以资助学费、资助生活费、接纳贫困学生假期勤工俭学、日常勤工俭学、项目研究以及市场调研等方式,对某某专业相关和医院管理相关专业的贫困学生进行助学资助。
1、乙方为甲方设立“某某公司慈善助学金”。
甲方每年在某某专业类及医药管理等相关专业选择2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乙方助学金资助。资助金额为3500元/年/人,分十月发放。
2、乙方按年提供某某专业类研究课题,甲方学生承担课题,由乙方提供课题研究津贴。在学习研究的同时取得相应资助。
(二)对于上述活动,甲方需根据乙方要求指派专人负责校内组织、督导。
四、人才培养与学术交流的合作:
(一)人才供给。
1、甲方培养专业型人才、优秀毕业生,优先对乙方输出;甲方为乙方
员工提供便利的再进修机会。
2、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甲方积极推荐优秀毕业生到乙方就业,
主动为该企业和学生提供双向选择的机会;
(二)委托培养。甲方以“委托培养”的方式为乙方培养某某专业专业和药物研发、医院管理专业的优秀硕士毕业生,学生毕业后按委托培养合同到乙方单位工作。
(三)联合导师制。乙方提供有带硕、博资格的教授挂靠在甲方单位,通过联合导师制共同加强某某专业专业人才的培养。
(四)博士后科研。甲乙双方应加强所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的联系与合作。
(五)专题讲座、研讨、主题论坛。甲方向乙方开放甲方举办的各类专题讲座、研讨、主题论坛,乙方根据人才培养计划需要派员参加,共同研讨。
(六)专业培训。甲方根据乙方需要组织相应的单科培训、主题培训、招生定向培训等工作。
(七)活动资助。乙方将根据需要有选择性的以冠名或承办等形式出资参与甲方组织的有一定影响力的主题活动。
(八)高校跟读。乙方选派优秀管理人员到甲方跟读高校课程,学习相关专业理论课程,甲方负责乙方学员的课程考核工作。
以上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就以上协议中的具体项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另行制订实施细则。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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