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消费,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树立文明、健康、可持续的科学消费观,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__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的通知》(商办运函〔20__〕126号)要求,结合西宁市实际,制定西宁市消费促进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促进扩大消费、惠及百姓民生。
二、指导思想
以改善民生、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要为目标,以倡导诚信兴商理念为主线,以扩大消费规模、促进消费升级为基础,以促进便利消费、实惠消费、热点消费、安全消费为重点,以开展节庆活动为载体,统一标识、统一宣传,营造全市范围上下联动的促消费氛围,推动消费可持续发展,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三、活动时间
4月1日-5月4日
四、活动内容
1、组织形式。
紧紧围绕品牌消费、信用消费、特色消费内容组织开展活动。在市内选择确定一批规模大、信誉好、有影响力的大中型百货商场、超市、电器卖场等商贸流通企业作为重点,营造部门统一组织、企业积极响应、社会广泛参与,多层面、多途径、多形式促进消费持续增长的活动氛围。
2、启动仪式
主办单位:青海省商务厅、西宁市商务局
启动时间:20__年_月1日上午
启动地点:拟在西宁中心广场举办启动仪式。配合启动仪式组织大中型商贸企业现场设点开展宣传促销活动。
3、重点活动
加强对促消费活动的引导。根据我市消费升级特点、产业发展优势、文化风俗特色等,结合“五一”等节假日和传统节庆活动,因地制宜地开展主题明确的促消费活动。促消费活动月,拟引导重点流通企业开展“倡导诚信低碳、品质追求在超市”、“心随日月、感恩回赠”、“四月踏青放飞心情”、“庆‘五一’享方便实惠,赢精彩大奖”等多种形式的促进消费活动。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消费促进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消费促进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决定成立消费促进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商务局主要领导担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处室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监测监管处,具体负责促销活动的有关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六、宣传工作
按照商务部确定的统一标识、统一宣传口号,利用宣传展版、横幅、标语、气球等方式,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宣传资料、宣传手袋等宣传品,及打折、买赠、让利等多种优惠方式,塑造良好消费环境。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强化正面引导与宣传,大力宣传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科学消费理念,倡导诚信、和谐的商业文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振消费信心。
七、经费预算
经初步测算,开展消费促进月活动,约需经费55万元。其中:启动仪式经费5万元,统一印制宣传资料费10万元,媒体宣传费10万元,商贸企业印制宣传品补助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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