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书室工作人员守则:
1、图书管理人员要全面熟悉图书室各项业务,包括图书期刊采购渠道、编目方法、机读目录的输入、典藏情况和计算机自动检索、流通等管理技能,要了解本校的科研方向和课题、项目基本情况。
2、图书管理人员要有敬业精神,热情对待读者,耐心解答读者提出的问题,提倡文明优质服务。
3、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需要,按本校实际制订好图书室发展规划,严格掌握采购原则和标准,有计划有系统地采购、征集、补配各类书刊资料,建好本校藏书体系。
4、图书室新书入库,及时作好验收、分类、盖章、编目、登记等工作,尽早上架投入使用。
5、严格执行图书借阅管理制度,做好全校师生的图书借阅工作。对逾期不还的图书积极催还,丢失的图书及时索赔。
6、阅览室做到当天的报刊当天上架,坚持每月月底对当月报刊进行清理,对有保存价值的报纸按月进行装订。
7、提高安全意识,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虫工作,搞好图书室、阅览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8、图书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作息制度。
二、书刊借还管理制度:
1、凡借阅图书资料,一律凭本人借书证,不得代借(可代还)。
2、每次教师可借书十册,学生一册。图书借还一定要通过电脑,借书时,没有经过电脑处理私自将图书带出图书室,一经发现,按图书原价的十倍罚款。
3、借书期限:教师为五个月,学生为十五天。如教师与本人专业有关的图书,如有特殊需要,可在到期前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为一个月。以续借一次为限。
4、借书时应当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加盖印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5、借出书刊,遇到特殊需要,读者应根据图书室的要求,主动归还。
6、读者离校前,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应将所借图书及借书证交还学校图书室。本校师生不得将借书证借给非本校师生使用。
三、藏书和资料室管理规则:
1、图书上架按图书分类编目号(索书号)排列。
2、为延长图书、期刊使用寿命,书库应保持干燥、通风。做到图书的防尘、防潮、防晒、防霉、防蛀、放火等措施。
3、资料室报刊、杂志仅限在本室内阅读,不得擅自携带出门,阅毕后请放回原处。
4、注意爱护各种报刊、杂志,不得随便勾划、涂抹、污损撕毁。
5、若需要将报刊、杂志借出复印者,请登记并办理借用手续。
6、阅览室内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吃零食,注意保持室内卫生。
7、保持室内肃静,不得在室内大声交谈、喧哗、嘻闹。
8、严禁将室内桌椅等设备擅自搬出室外。
四、学生阅览室读者守则:
1、学生一律凭学生证进入阅览室,学生证只限本人使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互借。
2、室内严禁吵闹、喧哗、起哄、吹口哨、播放收录机等。
3、室内严禁吃零食、随地吐痰,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等,更不得向窗外抛弃杂物。
4、不得在桌、椅、门、墙等设备上刻划、涂写。不得随意搬移桌椅,离开阅览室应将桌椅摆放整齐。
5、室内书刊应爱护,不得圈划、污损、撕页、作答等。
6、室内现刊仅供阅览,概不外借。若需拿到室外复印,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违者以偷书论处。
五、教工阅览室读者守则
1、在室内要讲文明礼貌,遵守公共秩序,忌大声闲聊和争论。
2、严禁在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吃零食。
3、不得在桌、椅、门、墙等设备上刻划、涂写。不得随意搬移桌椅,离开阅览室应将桌椅摆放整齐。
4、爱护室内书刊,不得划圈、污损、撕页等,看后即时还原。
5、阅览室内所有书刊概不外借。
六、图书丢失和损坏的赔偿制度:
图书馆的书刊资料是公共财产,是图书馆根据教学需要,为广大师生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读者应自觉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污损、遗失等情况,借阅者应负赔偿责任:
1、书表面污损,根据清洁轻重,酌情处理。
2、损内页和封面并有撕破现象,按书价20%--50%赔偿。封面、封底离书,当场修补。
3、重污损或撕、缺页,照原价赔偿。
4、遗失图书须以版本相同的书本赔偿,如抵赔原版书刊有困难则按原书价三倍赔偿。整套书如遗失一册,则按整套书的双倍赔偿。
5、爱护图书,人人有责,凡借阅的图书不得涂写、圈点、批注。书中用铅笔涂写,督促立即擦去;书中用其他笔涂写,按原价赔偿。(被损之书仍为图书馆藏书)
七、图书的剔旧和处理方法:
1、图书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在库图书进行检查和整理,如发现有已失去使用价值或严重损坏以至影响借阅的图书,先进行内部的简单登记。
2、向分管图书的有关领导报告,并说明该图书应作为剔旧图书的理由。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后,确定为剔旧图书。
3、被确定为剔旧的图书,由图书室工作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包括书名、作者、出版社、索书号条形码等)报校有关部门批准备案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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