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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停电的应急预案

2024-02-09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引起的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处置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金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遭受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引起的,对社会稳定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并需市政府组织指挥处置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2、本预案用于规范在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各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开展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恢复供电等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3、本预案中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电力生产因发生重特大事故或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引起连锁反应,造成金华电网减供负荷而引起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规范电力市场秩序,加强电力安全管理。

  2、统一领导。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单位履行各自职责,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3、分工负责。根据“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电网企业依据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确保电网尽快恢复供电;发电企业采取措施保证发电机组的启动能力和电厂自身安全;电力用户采取必要措施,避免在突然停电后发生次生灾害。

  4、保证重点。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采取必要手段阻止事故范围扩大,防止电力系统发生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电厂所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的恢复,提高全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对重点区域、重要领域和重要用户优先恢复供电,尽快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机构与职责

  成立金华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长由分管电力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必要时由市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由金华电业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电力工作副秘书长、市经委主任、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担任,成员包括各县(市、区)政府领导和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贸易粮食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电信金华分公司、移动金华分公司、联通金华分公司等部门、单位负责人。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指挥应急救援、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2、协调有关县(市、区)和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

  3、研究和部署重大应急决策;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宣布进入和解除电网Ⅰ级停电事件状态,发布具体应急指令;决定请示启动省级预案,必要时提请省政府领导组织协调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工作,提请省电力公司予以支援。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金华电业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1、落实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执行应急指令。

  2、及时掌握应急处置和供电恢复情况。

  3、负责下情上报和上情下达。

  4、组织制订、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应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职责:

  金华电业局:牵头制定完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保障专家库及救援抢险装备资源数据库;成立电力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应急演练,负责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工作,控制事故范围,保证电网安全,恢复电网供电;建立完善应急状态下征集调用工作机制;指导重要电力用户负责做好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警戒工作和危险区域人员的疏散工作;在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之后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等。

  市经委:负责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有关工作。

  市安全监管局:会同金华电业局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中有关化工、矿山等应急处置工作的经费保障。

  市交通局:负责抢险救援、必要生活资料等应急运输保障。

  市贸易粮食局:负责有关应急物资和居民生活资料的.供给保障。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应急气象服务。

  市委宣传部:负责对外信息发布以及新闻审查和发布。

  电信金华分公司、移动金华分公司、联通金华分公司:负责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通讯保障,做好大面积停电后的自保供电工作。

  市消防支队:负责灭火救援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完善应急处置体系。

  (二)电力调度机构、重要用户职责

  1、电力调度机构职责

  金华电业局电力调度所(地调)和各县(市)调度所(县调)是金华电网事故处理的调度中心,统一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理。

  电力调度机构的主要职责:

  (1)执行上级调度命令,调度电网事故处理;

  (2)启动调度事故处理预案,控制事故范围,保证主网安全,恢复电网供电;

  (3)及时将大面积停电有关情况向金华电业局应急指挥机构汇报。

  2、重要用户职责

  负责本单位的应急保安电源配备、事故抢险等应急处理。

  三、事件分级

  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将大面积停电分为Ⅰ级停电事件和Ⅱ级停电事件两个状态等级。

  (一)Ⅰ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Ⅰ级停电事件状态:

  1、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金华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以上(含);

  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金华市区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0%以上(含);

  3、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遭受大范围破坏,造成金华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以上(含),并且造成重要输变电设备受损,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4、因省网供电短缺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严重危机,造成金华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50%以上(含),并且对金华电网正常电力供应构成严重影响;

  5、因重要发电厂、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含),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二)Ⅱ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Ⅱ级停电事件状态:

  1、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以上(含),30%以下;

  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金华市区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含),50%以下;

  3、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遭受大范围破坏,造成金华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含),40%以下;

  4、因省网供电短缺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危机,造成金华电网拉限负荷达40%以上(含)。

  四、应急响应

  (一)Ⅰ级停电事件响应

  1、事件报告

  (1)发生Ⅰ级停电事件时,金华电业局应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市政府,并请示启动本预案。

  (2)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向省政府汇报,同时宣布启动预案。

  2、事件通告

  (1)发生Ⅰ级停电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将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向有关部门、单位通报。

  (2)发生可能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敏感事件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

  3、应急处置

  (1)电网与供电恢复:发生Ⅰ级停电事件后,金华电业局要尽快启动《金华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停电事件性质,相应启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黑启动应急预案》、《事故拉限电方案》等应急分预案,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在特别紧急情况下,金华电力调度中心应先行采取必要措施,隔离事故区,控制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尽可能保持主网安全和非事故区电网正常供电。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留有必要供电裕度,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点地区、重要城市、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各发电厂应严格按照电力调度命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

  在供电恢复过程中,各电力用户应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地恢复用电。

  (2)社会应急:发生Ⅰ级停电事件后,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各类电力用户要及时启动相应停电应急预案,有效防止各种次生灾害。特别是停电后容易造成重大政治影响、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党政机关、军队、机场、铁路(火车站)、矿井、医院、金融机构、通讯中心、新闻媒体、体育场(馆)、高层建筑、化工企业等单位,应迅速启动保安电源。各类人员聚集场所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组织、有秩序地集中或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金华电业局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抢险,修复电力设施,恢复电力供应。

  市公安局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打击造谣惑众、散布谣言等行为,减少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缓解交通堵塞。

  市交通局要保障物资运输道路畅通,视情修筑应急道路。

  市委宣传部要加强舆论引导。

  市消防支队要做好灭火救援工作。

  市贸易粮食局要迅速组织有关应急物资的供应,保证居民在停电期间的基本生活资料供给。

  4、应急结束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宣布解除Ⅰ级停电事件应急状态,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通报信息: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2)停电负荷恢复80%以上(含),金华市区负荷恢复90%以上(含);

  (3)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事件。

  (二)Ⅱ级停电事件响应

  发生Ⅱ级停电事件后,由金华电业局请示市政府,就有关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应急保障

  (一)技术保障

  金华电业局及各电力企业应结合电力生产特点和事故规律,制定覆盖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处理、恢复全过程的部门应急预案;加快电网建设和技术改造,强化电网结构;加强电网分析和仿真机演练;及时制订和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和事故紧急拉限电方案,为电网事故处理提供有效手段;积极指导电力重要用户制定应急抢险的保电措施并予以落实。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制定并落实应对大面积停电的预防性措施、限制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及防止发生连锁反应的紧急控制措施,以及快速有效的生产恢复措施;要经常性地组织有针对性的联合处置事故演习,定期组织应急抢修、停电抢修演练。

  (二)装备保障

  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要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抢修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三)人员保障

  金华电业局及电力企业要加强电力调度、运行值班、抢修维护、生产管理、事故救援队伍建设,通过日常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在救援抢险过程中,严格按照电力工作安全规定做好人身安全防护。

  六、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宣传

  金华电业局及电力企业要对全体员工加强防范事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救援教育,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在大面积停电的紧急情况下如何采取正确处置措施,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要指导电力重要用户加强安全教育。

  (二)培训

  金华电业局及电力企业要认真组织员工对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并通过专业人员的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的业务知识水平。

  (三)演习

  金华电业局每年牵头组织一次应急联合演习,加强和完善各电力企业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各电力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企业的应急救援演习。

  七、信息发布

  市委宣传部负责对事故信息的发布工作,配合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主要新闻媒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采取适当方式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八、后期处置

  (一)事故调查

  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后,由市政府会同省电力公司,组织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等。

  事故调查要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有机结合,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要认真听取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介绍,并与现场指挥机构协调,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事故调查工作包括调查组的组成、应急救援情况的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技术分析、事故原因的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的查明、编写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安全预防措施建议等。

  (二)改进措施

  1、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后,金华电业局及电力企业要及时联合攻关,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电力运行方案及电力应急预案。

  2、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九、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根据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情况、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的变化,以及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金华电业局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上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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